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辞退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7:52:35 229 人看过

绩效考核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合法,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绩效考核不签字,公司是否有权扣钱

绩效考核不签字,公司是否有权扣钱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工资发放形式以及绩效考核,公司有权扣钱;

2、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资发放形式有和绩效考核,扣钱是不合理的。

无故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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