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如何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8 16:39:14 167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承包如何分类

工程承包的类型主要包括: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的承包(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承包(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等);

3.以及制造业工程承包(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二、建设工程承包是否允许分包

工程总承包能分包。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而且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建设工程承包的特征是什么的

1.设计和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价。

设计阶段是对工程造价影响最大的环节。工程造价的90%在设计阶段就已经确定,施工阶段影响项目投资仅占5%左右。因此在设计阶段实行限额设计,通过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的效果十分显著。在传统承包模式下,施工和设计是分离的,双方难以及时协调,常常产生造价和使用功能上的损失。

2.工程总承包方式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

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质量不稳定因素。同时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的深度合理交叉,在设计阶段就积极引用新技术、新工艺,考虑到施工的便于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在施工前发现图纸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对于缩短建设周期也大有裨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n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n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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