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助力农村发展的关键所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0:15:43 498 人看过

一、符合以下农村宅基地新规定的多出宅基地不予回收这次土地确权中,很多农民发现自己家的宅基地有超占的情况,可能会被无偿回收,其实下面这三种情况是不用被回收的。

1、不属于危房的房子,不需要被回收;

2、正常分户的,不用被回收;

3、合法继承的,不需要被回收。

这三种情况中,有超占的宅基地是需要交钱使用的,正常合理面积是不需要的。

二、不符合以下农村耕地使用规范的将被回收耕地回收对很多农民来说很严重,毕竟耕地可能是家里赚钱的一个途径,那么哪几种情况下耕地面临着回收的危险呢?

1、长期闲置撂荒无人打理的耕地;

2、无法完成确权的农村耕地;

3、非法使用的私自在耕地上建房或者未经批准用于其他用途的;

4、农民私自对荒地进行耕种。

国家农村土地政策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5: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土地制度相关文章
  • 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与政策梳理
    1978-1984年主要是普及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起点是从否定一大二公的公社体制开始,把低效率的集体公有、统一经营、统一生产、统购统销体制,改革为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以家庭为市场经营主体,实行上交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农村烧酒作坊新政策农村烧酒作坊的新政策以四川省发布的为例,首先要办理烧酒作坊需要在县级政府进行备案登记,要办理烧酒作坊还要有一个固定的生产场所和到工商部门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同时还规定了生产烧酒的不可以使用酒精,也不可以预包装。四川省的政策还对烧酒作坊的专利品牌做了保护,加强了对知名酒类品牌的保护,加强对假酒、仿酒的打击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条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2023-07-18
    90人看过
  •  内蒙古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及政策
    内蒙古征地拆迁中,农民住房补偿采取迁建安置方式,对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地区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房屋,还要考虑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政府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预测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防止“重复拆迁”。被征地农民对征地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或发起行政诉讼。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农民的住房补偿,应该给予合理的赔偿。对于城市郊区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的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对于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地区,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择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2、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
    2023-10-25
    36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2年)
    要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人事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关于在监狱系统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发布单位】人事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发布文号】人发[1997]47号【发布日期】1997-04-25【生效日期】1997-04-2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人事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关于在监狱系统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人发[1997]47号)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由于情况特殊,目前存在不少困难,其中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问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通过改革予以妥善解决。近年来,一些省、直辖市在监狱系统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较好地解决了
    2023-07-07
    127人看过
  •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1)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2)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会采取征税的措施。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有些省市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
    2023-08-17
    35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归属: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
    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可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宅基地补偿款归谁所有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尽管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并不意味着土地征收补偿就应当归村集体所有并由村委会自主分配使用,应当根据征收拆迁时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取得相应的补偿。2.国家征收宅基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
    2023-07-08
    4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对土地确权规定
    我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针对当前我国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改革方案。其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对土地确权如何规定的。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这份方案对这一问题着重提及。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
    2023-05-03
    4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制度改革:新政策来了!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均已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除西藏的部分市、县外,都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二)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三)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
    2023-07-18
    313人看过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权不包括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权不包括治理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
    2023-08-09
    282人看过
  •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
    2023-04-13
    231人看过
  • 发展现代农业走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路子
    现代农业的基本内涵,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依靠新型农民发展的农业,突破传统农业远离城市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资源优势互补的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突破了传统农业弱质产业、效率低下、农民贫困的局限性,实现了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赣县不断创新抓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思路方法,确立了用工业理念谋划农业的战略思想,提出了借鉴工业组织形式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移植工业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组织农业生产,采用工业技术进步手段推动农产品加工,运用工业营销策略搞活农产品流通,引入工业融资方式增加农业投入等具体措施,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土地流转与整理双管齐下让耕者有其田,加速培育家庭农场,建立完善的农民市民化后的土地流转机制,提供完善的培训和社会化服务,让土地流转到种田大户手
    2023-06-07
    3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三个最重要的方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有偿退出,以及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从目前情况看,制度设计有碎片化的倾向,三者应该整体设计,融为一体。一、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整体。改革实际上涉及三大类土地,一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表现为存量的工商用地;二是宅基地,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在城镇近郊区也包括了一定数量的小产权房用地;三是拟被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上述三类土地通过两个不同渠道构成建设用地的来源,其中,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满足城镇内部的生产生活用地需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主要用于满足城镇之外的工商生产及居住用地需求。虽然两个渠道、两个市场在制度上处于完全割裂状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二元结构”,但是现实当中,三类土地的使用其实早已相互渗透,密切相关。比如,随着范围的扩大,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早就一体化,城中村、村中城也比比皆
    2023-11-21
    3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有哪些重要变化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迎来重大理论和政策的创新与突破。记者日前获悉,我国将加速推进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项权利分置,并将围绕“三权分置”进行一系列制度改革,并出台相关顶层设计方案。据农业部部长韩*赋此前介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农户承包经营,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实现了“两权分置”。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目前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农民出现了分化,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农村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际上,从十八届五中全会,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到《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再到“十三五”规划纲要,针对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的改革基本方向,这几年政府在各个重要农业文件和会议
    2023-05-04
    154人看过
  • 专家介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进展与基本态势
    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农村改革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在不变更农村土地公有制性质的基础上,通过分离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将一度被人为割断的农民与土地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重新有效衔接起来,彻底打破严重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传统集体经济模式,从而确立了农户家庭的农业经营主体地位,构造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活力的微观基础。在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制度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实践提出的紧迫要求。随着统筹城乡发展的加快推进,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得到明显缓解,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仍然面临不少矛盾和挑战。从总体上看,当前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存在三方面的突出矛盾。一是在大量农业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的情况下,一方面农户经营规模过小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另一方面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现象
    2023-04-24
    478人看过
  • 关于当前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的争论
    中国的“三农”问题影响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并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目前,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的讨论很多:
    2023-05-08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简称为农地。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 更多>

    #农村土地制度
    相关咨询
    • 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权分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②有利于调整生产关系,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①有利于促进土地资优化配置。④有利于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
    • 家庭承包地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意义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05
      家庭承包地是指按人口平均分配,以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土地。它体现了公平、平等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权益。承包农户对承包地上的产出物享有收益、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但对承包的土地没有处置权,不能改变农业用途,也不能买卖或违法建筑。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农村宅基地改革发展前景如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2
      农村宅基地的未来改革方向,.总的看,农村宅基地制度及其配套政策,在计划体制下和社会转型期,使农民获得了大体公平的住宅用地保障,实现了农民居者有其屋;形成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制止了农地的乱占滥用;使管理大体有序有效,维护了农村稳定。这是应该肯定的。同时必须指出,这个制度自身存在矛盾和漏洞,又同市场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的现实发展不相适应,政策调整明显滞后,导致一批老问题和新矛盾的不断积累。
    • 已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几个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每经评论员A日前,XX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土地的所有制不会改变,这是根本,建立在现行产权基础上的承包权、经营权等可以进行交易。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
    • 2022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4
      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3、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4、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5、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