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破产债务人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13:23 433 人看过

一、对破产债务人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在确定破产案件的管辖时,应当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同时参考《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二、破产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

破产债务人是承担破产债务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我国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故只有这类法人才能成为破产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称破产人。破产债务人的义务是:

1、提出破产申请时,须提交会计报表、债务清册、债权清册、以及说明企业亏损情况的材料。

2、提出和解与整顿申请时,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及企业整顿方案,与债权人会议协商。

3、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及时向清算组移交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负责妥善保管。珏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前,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必须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要求进行工作,不能任意拒绝,不得擅离职守。

三、破产债务人财产怎么收回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人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3、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债务相关文章
  • 刑事杀人案件诉讼管辖地在哪
    《刑事诉讼法》第24条对地域管辖作了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根据在于:①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迅速、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审判案件;③犯罪地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本地所发生的案件的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地群众去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发挥人民法院庭审的教育作用;④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自己辖区内发生的各种犯罪案件,便于
    2023-06-14
    499人看过
  • 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法律诉讼
    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破产程序是一种法定的特殊还债程序,因此破产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必然存在某些冲突,但由于破产程序注重对所有债权人达到一种公平清偿的状态。债务人提出终结破产程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中华人
    2023-07-04
    199人看过
  • 技术合同起诉地在哪里管辖?
    一、技术合同起诉地在哪里管辖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技术合同侵权处理方法有哪些技术合同发生争议时,技术经纪人可以帮助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四种办法解决。有些技术合同争议是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如科学技术的发展,市场行情的变化;国家计划任务的修改,重要材料、实验条件等的欠缺,以及相关合作部门工作失误等;有些侵权是由于认识差异引起的,比如对技术成果、技术条件、特定专业技术问题等的不同评价,造成对合同有否履行、谁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有不同的看法。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由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争
    2024-01-24
    333人看过
  •  债务纠纷的诉讼管辖哪个部门?
    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可以作为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可以作为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管辖法院如何选择?管辖法院的选择对于审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司法公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管辖可以分为专属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管辖法院,但某些案件有特定规定,例如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由行政法院管辖等。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应充分考虑案件性质、案情复杂程度、双方当事人意愿等因素,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选择
    2023-08-19
    11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动产由哪里管辖
    一、行政诉讼不动产由哪里管辖行政诉讼中涉及不动产的,当事人通常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管辖不动产案件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管辖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指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二、行政诉讼不动产起诉流程是什么行政诉讼涉及不动产的起诉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原告准备起诉材料:原告需要准备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详细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同时,原告还需要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不动产的权属证明、相关合同、行政机关的决定等。2.提交起诉材料至法院:原告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不动产所在
    2024-03-17
    271人看过
  • 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债务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1、准备证据材料2、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3、法院受理:(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4)
    2023-06-15
    414人看过
  • 离婚诉讼在哪个地方管辖?
    离婚诉讼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都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经常居住在住所地,那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以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中的相关管辖是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
    2023-08-07
    325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管辖的地方在哪
    对于股东代表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为公司所在地或者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从理论上分析,公司的利益是股东和债权人利益赖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因此,在公司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的机关应当及时行使公司的诉权,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回复公司的财产权益损失。但是在某些情形下,公司机关的组成人员本身(如大股东、董事会成员)即是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或者虽不是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人,但与侵权人有各种利害关系拒绝提起诉讼(如监事会成员),这就势必造成公司诉权行使之懈怠。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代表诉讼,还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代表诉讼,均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股东代
    2023-08-01
    103人看过
  • 如何选择债权债务案件诉讼管辖地
    司法解释中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条文可知,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可以从两个方面确定管辖法院,一是被告住所地,二是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当然适用该条款。按照通说理解,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因承担的义务行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在借贷合同中,存在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一是贷款人按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贷款的履行行为,二是借款人按约定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履行行为。而这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受货币一方”,支付贷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借款人,而偿还借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贷款人。从《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2023-04-21
    280人看过
  • 债权转让管辖权在哪里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三方共同签署。在此情形下,若该协议管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因为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2、按照被告所在地原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原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的,原则上被告住所地与原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原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均不一致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只存在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管辖,而原合同没有约定管辖地,且债务人并未加入债权转让协议中,应当认为,债务人不受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管辖的约束,债权受让人起诉债务人的,应当按照原合同确定管辖法院,也就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一、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条件有以下三点:一是存在有效的债权;二是债权依据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三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的转让
    2023-04-10
    178人看过
  • 自然人借款诉讼哪里的法院管辖
    一、自然人借款诉讼哪里的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合同争议管辖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情形下,出借人住所地依法取得了管辖权。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二、未成年人购物,其家长可以要求退款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的金额超出该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所以家长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要求商家退款。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
    2023-05-06
    265人看过
  • 债权人起诉行使代位权的管辖法院在哪里
    1、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一般是由次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借款协议有约定借款发生地为履行地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哪些(一)对债权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
    2023-04-05
    461人看过
  • 对正在服刑的人员离婚诉讼管辖
    夫妻一方正在服刑的离婚程序如下: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还没有被判刑的可以双方共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是已经在服刑的,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指派一名工作人民到服刑监狱见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为双方办理离婚手续;3、诉讼离婚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夫妻双方签字离婚协议算离婚吗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是不产生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效果的。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应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资料,以办理离婚手续。二、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以下材料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给民政局的,具体包括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去
    2023-03-06
    164人看过
  • 公司宣告破产由哪里管辖
    根据《企业破产案件规定》的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公司破产的条件1、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
    2023-02-13
    46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 更多>

    #破产债务
    相关咨询
    • 继承权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继承权诉讼管辖地将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 债务纠纷状告对方管辖地在哪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0-06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 债务人在异地在哪里起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6
      外地人欠款,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约定了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法院起诉的,可以根据约定到上述法院起诉。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1
      对于破产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地域管辖。 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 (1)基层人民法院
    • 破产诉讼中的衍生诉讼管辖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破产程序作为整体解决债务人在外债权债务的司法程序,不免与大量与债务人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产生联系。对此,需要设定争议解决机制来处理相关的争议,来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破产衍生诉讼,就是其中最主要的争议解决机制。所谓破产衍生诉讼,是指与债务人的破产程序并行,独立于破产程序之外的债务人财产争议处理民事诉讼程序。按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相关民事诉讼是否已经开始为标准划分,我们可以把受理破产申请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