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条件的工资欠条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6:53:03 192 人看过

一、附加条件的工资欠条有效吗

无效,任何单位不能拖欠薪资,更加不能在薪资欠条上附加条件。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合同可以附加条件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附条件。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属于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的范围,遵循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协商一致,既可以约定有固定期限,也可以约定没有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三、劳动合同连带赔偿责任是附条件的吗

劳动合同连带赔偿责任是附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附条件的工资支付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附支付条件的工资协议违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2023-06-10
    367人看过
  • 借条中附加结婚有效吗?
    借条中附加结婚无效,结婚必须是自愿并且不违法才可以。借条上写了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欠条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借条主要包括的内容都有哪些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
    2023-03-22
    295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条件不合法怎么办,附条件的付薪条款有效吗
    附条件合同条件不合法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附条件支付工资违反规定的,条款无效;否则应当有效。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附条件支付工资违反了规定,其内容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附条件:(1)依法律行为的性质不许附条件。如票据行为(笫33条)、抵消(第99条)、撤销、承认、解除以及行使选择权的行为不得附条件。(2)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附条件。(3)违法的行为不能附条件。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
    2023-04-21
    332人看过
  • 合同附加条件写在哪里有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写附条件合同,首先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具有不确定性。一、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哪些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1、条件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事实;2、当事人不确定未来是否会发生条件,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视为合同失效的条件,则视为根本没有条件;3、条件由当事人约定,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的,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二、如果没有附条件,保险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
    2023-06-27
    80人看过
  • 借条上附加条件可以吗?
    1、借条上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欠条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借条的标准写作格式以及注意事项1、所写的手续不是“借条”有的出借方懂得要写借款手续才保险,但不知如何写;或者是知道如何写,但由于疏忽大意,以至书写时不规范,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把“借条”的内容写成“收条”、“欠条”的内容,而“借条”与“收条”、“欠条”是有区别的,仅有“收条”、“欠条”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是民间借贷,不及直接写“借条”有证明力。2、手续对借贷币种不明确民间借贷尽管写手续,但对出借的币种没有明确,是
    2023-03-18
    270人看过
  • 合同里条款有附加条款能生效吗
    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条款,只要不影响主合同效力的,该合同就能生效。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平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第一条附加条款的订立本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之效力经附加于主合同后始生效力。第二条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在主合同有效期间且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本公司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一次为限。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以申请当时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保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本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
    2023-08-12
    411人看过
  • 欠条中所附条件是否合法有效
    看附件是否合法。首先,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指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事实。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害他人权利为目的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4-21
    489人看过
  • 假释的附加条件有哪些?
    假释必须附加的条件包括: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可以适用假释;3、适用假释的实质性条件,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不再危害社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假释”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有哪些?假释的条件:1、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3、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二、程序:1、提出假释建议书。2、法院审查。3、审理,予
    2023-07-03
    341人看过
  • 有条件工资无效吗
    原来,小陈在郊区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是一名技术工人。虽然工作很辛苦,但薪水还可以,所以他已经工作了6年多。前段时间,他在老家盖房子需要他帮忙,于是向老板请了一个月的事假。老板说,可以离开,但必须按时回来。老板怕小陈变故,只好做出书面承诺,即一旦他不按时回来或辞职,企业有权从下个月要支付的季度奖金和加班费中扣除2000多元。怕老板不让他走,小陈不假思索地签了字。但回去后,他发现一个月不够,于是小陈给老板打电话,要求再请一个月假。这时,老板有点不高兴。他说他已经提前预约了。小陈想,反正他在电话里请假,老板没有拒绝。他还说,如果允许他自己做,会再延长一个月。两个月后,小陈准出现在工厂里。但老乡告诉他,他这个月没有奖金。这时,小陈突然想起了书面承诺。他去财务部询问此事。结果财务部明确告诉他,钱被扣除了,因为他提前预约了小陈很苦恼。2000多元,更不用说他缺钱了。但是没有办法去想。谁叫他去度假的?白纸
    2023-05-07
    154人看过
  • 附条件生效多久生效,附条件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附条件生效多久生效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要在约定的条件达成时合同才会生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条【条件成就和不成就的拟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二、附条件合同的要求有哪些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是毫无意义的。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在将来是否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已经知道作为条件的
    2023-06-16
    460人看过
  • 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一、有附加条件的赠与可以撤销吗赠与行为是否能够撤销,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我国民法典既规定赠与行为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情形,也规定了不能撤销的情形。首先是任意撤销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次是法定撤销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然而法律也规定了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由以上法条规定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只要赠与不属于经过公证或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
    2023-05-03
    257人看过
  • 中介没有告知的合同条款有效吗,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一、中介没有告知的合同条款有效吗1、可以主张合同无效。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中介没有告知的
    2023-03-08
    359人看过
  • 合同上指定附加条款有效吗?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合同有效吗当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抵押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房产抵押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在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已经领过的还有效吗当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离婚前签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协议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3-06-25
    297人看过
  • 信用证附加条件
    一、信用证附加条件1.单据需符合法律要求,不涉及反洗钱,反恐怖等等。2.当单据存在不符点时,按照600的规定,开证行应该独立的做出接受或拒收单据。一般银行的正确做法是拒收单据,但这时受益人也不用太紧张,因为开证行做拒收这个动作只是在免除自己的付款责任。开证行在拒收单据的同时,会向申请人提示单据,如果申请人接受不符点,这时开证行面临一个选择,是放单还是等候受益人指示,银行为了便于操作,会选择让申请人付款然后放单。从理论上讲,开证行拒收单据后,应该等受益人的下一步指示,开证行为了避免日后受益人做出非放单的指示,特地说了一堆话,免除自己的放单责任,就是说,他这么做是符合600精神的,并且不承担责任的。二、信用证有效期过了怎么办1、只要客户信誉良好肯定能付款收货,那么可以正常给银行交单。有最迟装货期不符点这样一点的扣费。因为LC过期,已经不具有效力,客户是完全有理由拒付的,这时就要看客户的信誉。受
    2023-06-06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欠条有附加条件合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6
      拖欠工资本身就违法。附加条件更加违法了。—————————————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侵权处理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借条后面写附加条件有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30
      借条后面写附加条件有效,只要属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就可以。而且借条要想发生法律效力的话,首先必须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书写的借条,其次就是必须是属于真实的借贷关系,最后就必须是亲笔签字确认。
    • 上注明的附加条件是否有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欠条上写了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欠条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给我打了工资,在欠条上附加了条件。公司逾期不付有没有法律效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资不能拖欠。或者用欠条请求劳动局监察大队依法督管支付。在欠条上附加了的条件无效。用欠条直接申请法院按简易程序执行,请求支付,因为无效的合约条件自开始签立就是无效的法律效果
    • 上写了附加条件打关司时有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你没有说清楚什么附加条件,暂时不好答复是不是有效。r但是,合同法有明确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必须在条件成就后才能生效。r《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r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