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强制措施的性质及其与人权保障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01:40:09 299 人看过

一、引言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1]

现代刑事诉讼,普遍都实现国家追诉主义,即刑事案件大多要先由专门机关进行侦查后,再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个人自诉只在其中占据非常有限的份额。作为一种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理性对抗,刑事诉讼的目的旨在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使犯罪得以惩处,无辜者得以洗脱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能得以保障。在这一过程中,查明案件事实是各专门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公正裁判产生的前提条件。然而,由于各专门机关所要查明的是已经成为过去的事实,为了保证这种追诉与审判活动能够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

行为或者以逃避追诉和审判等非合法的手段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赋予这些专门机关以一些特殊的职权,其中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但这些强制措施的采用,是以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为代价的,必然构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程度的侵害。而且有权者容易滥用权力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要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2]如何使这种侵害降低到最低点而不超过必要的限度,防止国家专门机关职权行使过程中的权力滥用,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能得到保障,已成为各国设计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所普遍关注的焦点。

二、强制措施的性质

强制措施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事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运行与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然而,一直以来,在我国的传统教科书中,都未能对强制措施的性质予以正确地定位。致使人们普遍认为强制措施本身就是一种惩罚犯罪的工具和手段。虽然造成这一情形出现的原因可以被归结为多个方面,但笔者认为,直接的原因还在于未能真正理解强制措施的根本属性。实际上,只要能以一种理性的态度来正确把握强制措施的本质属性,对有关强制措施性质的界定便可迎刃而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及其保障措施
    按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居民之间的生活等。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关于采光权的规定有哪些?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住宅采光权不容侵犯,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023-07-07
    459人看过
  • 追逃与强制措施的关系是什么?
    追逃不属于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限制或剥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因此追逃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网上追逃是不是该下架在逃人员到案了,网上就不会继续追逃。在逃人员被抓获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追逃手续。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
    2023-07-06
    411人看过
  •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
    按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立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这五种强制措施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保护人权这一价值越来越为现代刑事诉讼法所重视,作为刑事诉讼法体系中的一个分体系,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也必须体现这种价值。由于传统的重视社会保护的观念以及立法技术的影响,我国目前的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利于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缺陷,主要集中在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规定和强制措施体系内部的相关制度构造上。本文努力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有关国家的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完善提出一点建议。[关键词]:司法控制侦羁分离制度遵循令状成比例原则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并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现行犯所采取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诉讼方法和手段的总称,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
    2023-06-14
    122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与公民权利保障
    《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采取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不服的,有权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第二日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作出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在接到复核申请的第二日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终局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进行复议、复核时,应召集案件承办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及其聘请的律师到场,由案件承办人说明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及其聘请的律师可以对此进行反驳。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申请权,即应明确规定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当时,有申请变更的权利。被申请的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会,由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
    2023-06-14
    442人看过
  •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仅有助于促进诉讼顺利而有效地运行、及时地追究和惩罚犯罪,而且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维护,鲜明地体现出一个国家的民主和法治程度。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使得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向着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方向迈进了一步,但由于观念和技术的原因,我国现有的强制措施制度还存在较为明显的缺陷和不足,在司法实践中,其执行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而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必要。一、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现状与缺陷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制度的种类、权利主体、适用对象、使用原则和程序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在建国以后几十年的司法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打击、揭露、控制犯罪,稳定社会秩序方面更是功不可没。然而,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国际人权保障呼声的不断高涨,我国在强制措施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方面出现了一些滞后现象,因此,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进行改革
    2023-06-14
    309人看过
  • 借条的法律效力及其保障措施
    借条具法律效力的书写要求有:1、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的;2、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3、贷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4、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5、贷款利息应具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6、还本付息的日期和付款方式;7、有借款人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的签字。借条和欠条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1、欠条、借条的法律含义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2、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三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三点是不同的: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
    2023-07-02
    248人看过
  •  婚姻关系中财产权益的保障措施
    夫妻在婚后产生的财产的处理方式:通常将夫妻共同财产视为这些收益的来源,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然而,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了收益,例如孳息和自然增值,则这些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除此之外,其他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后产生的个人财产收益处理方式:通常将夫妻共同财产视为这些收益的来源,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然而,如果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了收益,例如孳息和自然增值,则这些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除此之外,其他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 妻 个 人 财 产 如 何 保 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几种: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以上这些财产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综上所述
    2023-09-19
    339人看过
  • 我国实施国际贸易保障措施的类型
    我国的保障措施类型与其他许多国家的保障措施大致一致,分为临时保障措施和最终保障措施两种:(一)临时保障措施我国保障措施条例规定,经过初步调查后,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在不采取临时保障措施将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做出初裁决定,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但是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要有明确证据证明进口产品数量增加;第二,出现不采取措施将会对国内产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第三,需要主管机关做出初步裁定。而临时保障措施采取的形式一般是提高关税,而不是配额或者其他方式作为临时措施。在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程序方面,先由我国商务部提出建议,关税委员会根据建议做出决定,海关是具体执行机关,在保障措施公告开始实施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0天。如果最终裁定不采取保障措施,则需要将增加征收的关税退回。(二)最终保障措施最终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包括三点:一是进
    2023-06-06
    296人看过
  • 中国的保障措施制度详解
    1、概况《保障措施条例》第2条规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以下除特别指明外,统称损害)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保障措施。这里的“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指进口产品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增加或者相对增加。这里“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2.调查程序《保障措施条例》第3条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外经贸部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但是,即使外经贸部没有收到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国内产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决定
    2023-06-05
    75人看过
  • 我国科技社团的法人地位及其财产权性质
    当代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已经向人们展示,世界经济的竞争,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因而,许多国家都把加速科技进步定为国策,以鼓励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进而提高自己的经济竞争能力。我国自实行改革开发以来,依靠科学技术,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现今我国经济建设已面临着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恶化、基础薄弱等不利因素的制约。因此,要想克服这些不利因素,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仍然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舍此而无其他。科技社团是科技工作者自愿组织、参加的从事科技活动的群众性组织。[1]目前,它在科学普及、科技咨询、智力开发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作用,成为我国科技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由于目前尚无专门法律(如《科学技术社会团体法》)明确规定科技社团的法律地位及其财产权性质,其财产受到侵害或流失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不仅影响了科技社团经
    2023-06-08
    329人看过
  • 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性质
    要看暂扣什么,如果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哪种情形可暂扣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五)机动车有被盗
    2023-07-06
    204人看过
  •  强制措施的正当性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其适用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具体判断,是否使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具体适用哪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强制执行的必要手段,而是国家为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具体判断,是否使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具体适用哪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其适用范围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这些措施的适用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 犯罪
    2023-08-31
    162人看过
  • 刑事取保候审与其他强制措施的比较
    取保候审不是最轻的强制措施。拘传才是最轻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方法,是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我国目前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醉驾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是怎样的醉驾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是处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
    2023-08-13
    414人看过
  • 保释与强制措施的不同
    解除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决定的作出具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相互制约性。2、对取保候审使用条件的规定较模糊。3、取保候审的保证形式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难以产生有效的制约性。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形式为保证人担保或保证金担保两种形式。取保候审后该咋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后变更强制措施,具体包括两点:1、自行变更:司法机关,如果已经发现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恰当的,应当对其强制措施予以撤销或变更;2、申请变更: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其本人或近亲属、辩护人等有权申请予以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
    2023-07-07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措施的临时性及强制性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6
      临时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
    • 我国制宪权的性质及主体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0
      在我国,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主权原则,人民就是制宪权的主体。 这在我国《宪法》的序言中进行了说明:从此, 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因此,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全体人民可以直接行使制宪权。 由于一些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并通过制宪机关来行使制宪权。
    • 强制措施法院申诉具体情况及与其相关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是关于强制措施法院申诉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概念及其在法律中的保障措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20
      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 1. 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 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4. 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 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 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7. 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
    • 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1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