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4:12:55 272 人看过

对企业尚未利用的闲置土地,应出具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经企业自行申报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否则都应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新修改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应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39号)规定,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业申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一、司法解释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条例第三条还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与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及与土地是否闲置利用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98]01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税缴纳攻略:招拍挂土地使用权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需不需要缴纳企业个人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都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土地拥有人都会对土地进行使用,土地闲置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这涉及到的就是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部分人认为不适用的话是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也有人认为不管怎样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那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到底需不需要缴纳呢?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需不需要缴纳有部分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与国土部门认定书上的面积不相符,经查证,一些“没有利用的荒地”在申报时被忽略了。财务人员认为,企业占地面积中含没有利用的荒地,荒地没有任何收益,所以就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新修改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2023-07-05
    370人看过
  • 缴纳耕地占用税后土地使用税还需要缴纳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不同的税种,在不同的环节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都有所不同,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取得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保护耕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
    2023-06-26
    472人看过
  • 什么是闲置土地中的闲置土地处置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到期后一年内未开始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本办法规定的开工建设开发之日起一年以上未开始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转让决定书。已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或者投资额占总投资25%以下的国有建设用地,而暂停开发建设一年的,也可视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的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促进利用、保护权益、公开信息的原则。提出了国家收回土地的程序。市、县级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修改土地利用文件,编制被征收土地上居民、企业搬迁申请书,或者对国土部门收回国有土地的决定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公告和有关事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保证人民群
    2023-05-02
    193人看过
  • 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要缴纳土地税吗?
    一、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要缴纳土地税吗?要给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二、投资性房地产都涉及哪些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1、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
    2023-06-03
    44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纳?
    关于土地的税种缴纳,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而在土地使用税中,往往又会出现两种主体,一个是土地的所有者,另一个则是土地的使用者,即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出租给使用者,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费呢?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纳首先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
    2023-06-29
    18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在哪里缴纳
    1、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缴纳,在每年的4月、10月缴纳,也可以在4月份一次全部缴纳。2、土地使用税向地税申报,申报完成后,填写缴税单之后到单位开户所在的银行进行缴纳。3、申报方式按照主管税务局给你单位定的是网上申报还是上门申报。一、沈阳市土地使用税税率的规定依据《沈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单位为平方米。尾数在零点五平方米以上的(含本数),按一平方米计税;尾数在零点五平方米以下的,不计税。第七条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土地划分为七个等级,各等级年纳税额如下:一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五元,工业和其他行业三元五角;二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四元五角、工业和其他行业三元;三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四元,工业和其他行业二元五角;四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三元五角,工业和其他行业二元;五等地区每平方米,商业、饮食业二元五角,工业和其他行业一元五
    2023-02-20
    3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否应在准备期缴纳
    土地使用税原则上按规定征收。但是,对于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期间没有营业收入,为了照顾实际情况,纳税人确实很难做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土地使用税,对已建成或者竣工的项目,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期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究竟应计入“开发成本”还是“管理成本”,一直存在争议。现行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与税法不明确。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土地使用税支出在会计上作为当期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作为税法规定的税费,在当期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意味着,无论土地使用税支出是否计入“开发成本”或“管理成本”,都对会计利润和企业所得税没有实际影响,只构成时差,而对土地增值税产生影响。因为如果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期缴纳的土地使用税计入“开发成本”,将使“附加扣除”基数提高20%,增加扣除
    2023-05-02
    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村里的土地需要缴纳么?
    一、土地使用税村里的土地需要缴纳么?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二、土地使用税免征规定是什么?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
    2023-04-18
    411人看过
  • 由出租方缴纳土地出租的土地使用税吗
    出租土地是由出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很多出租方都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商业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缴纳,那由出租人先缴纳后再向承租人收取。一、土地使用税的标准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
    2023-02-14
    179人看过
  • 转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否合理
    转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是否合理?不合理,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市、县、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工矿区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和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根据这一规定,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土地使用者缴纳。具体来说:由应税单位和个人出租的,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由免税单位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我们需要注意一个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市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应税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已实际使用,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
    2023-05-07
    358人看过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的闲置土地是指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国家收回土地程序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者企业的搬迁申请或者制作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处理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
    2023-06-18
    221人看过
  • 土地闲置费如何管理使用
    土地闲置费实行委托银行代收,收费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级市对征收的土地闲置费留成70%,上缴市20%,上缴省10%;各区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先全额缴入区财政,区留用70%,上缴市20%,上缴省10%。应上缴给省、市的资金,由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每月终了后10日内按规定上缴广州市财助。其中省统筹部分,由市财政部门定期将应上缴的资金上缴省财政。土地闲置费按以下程序申请使用:1、用款单位根据清理闲置土地工作的需要,将土地闲置费专项支出计划列入部门预算中报同级财政部门。2、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部门预算下达土地闲置费专项支出计划。3、用款单位根据预算批复数和年度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同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办理拨款。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土地闲置
    2023-08-06
    430人看过
  • 闲置土地使用权谁来回收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构成土地闲置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后,连续满一年或者超过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是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1年以上(含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三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的或者已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1年以上(含1年)的。其中闲置1年以上不足2年的,要征收闲置费,闲置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应当无偿收回。对土地闲置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土地闲置的事实认定对土地闲置的正确认定,是能够无偿收回土地的基本前提。因此,按照构成土地闲置的规定,提供充足、有力、有理的事实依据,是保证合法顺利收回闲置地的关键。其一,对土地闲置时间的认定,应注意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确定。出让合同没有约定的,
    2023-04-16
    499人看过
  • 事业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1、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2、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的规定,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因此,对于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
    2023-03-01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闲置土地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也就是说,取得应税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
    • 土地是否需要交纳土地闲置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土地闲置未满一年的,计算土地闲置期间但不收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一年的,从认定的土地闲置之日起计算和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后,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预期不缴纳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目前,我市土地闲置费的征收主要分两种,第一是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其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一)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
    • 土地使用税是预缴吗土地使用税在交税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使用税缴纳是预缴。《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9条新征用的土地,根据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从批准征用之日起一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从批准征用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招标方式获得土地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74日),通过招标、拍卖、招牌方式获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从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下个月开始缴
    • 什么是土地使用者闲置土地闲置土地使用中的许可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1999〕第5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已动工开
    • 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