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9:04:35 84 人看过

公司章程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公司章程是对公司内部行为规范的约定,公司股东及内部人员均受其限制,但是公司内部的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善意第三人不属于上述人员。

公司章程对抗第三人效力如何?

1、在公司章程的公示方式方面,建议采纳登记和公告两种方式,登记属于被动式公开,需要第三人主动到登记部门查询;而公告系主动式公开,由登记机关在覆盖全国或相应辖区的报纸上公告,第三人可坐等信息的提供。但基于我们的法律传统和实践,宜以登记作为对抗力的决定性因素,公告可仅作为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权威信息的一个渠道。

2、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修改应当及时备案,任何第三人、不需有任何理由,均可任意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但不赋予整个章程积极的对抗效力。

3、增加公司章程担保事项为法定登记事项,不打破我国登记对抗力的法律传统,赋予登记事项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但经营范围例外;同时明确规定担保事项是否遵守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规定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除非公司举证证明第三人知情。

5、采纳相对的消极对抗力,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但公司举证证明第三人知道的除外,促使公司切实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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