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工伤赔偿的实践与困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2 21:40:20 184 人看过

该法律规定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及程序。单位应在30天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鉴定结果应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伤者可以得到有关损失补偿。工伤鉴定结果可以计算赔偿数额,单位有工伤保险的则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发放,没有的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对赔偿结果不服或不满意,可以提起仲裁程序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

1.相关单位应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申请,鉴定委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结论;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3、工伤鉴定以后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有工伤保险的,可以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4、对赔偿结果不服或不满意的,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定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 伤 事 故 如 何 处 理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以上法规规定,工伤事故的处理需要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提交,逾期不提交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视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未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工伤事故的处理需要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事故处理需遵守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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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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