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拒不接受治疗时该如何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16:45:44 470 人看过

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社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就有悖于工伤保险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为了促使工伤职工积极医治,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一味地消极依靠社会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职工治疗
    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等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治疗工伤,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在伤情稳定后5日内应转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基本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受伤职工认定工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垫付,待认定工伤
    2023-04-22
    309人看过
  • 工伤职工转院治疗手续办理
    事项名称:工伤职工转院治疗管辖范围: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的工伤职工政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邢台市工伤保障实施细则》申报条件:因工伤住院需转院职工申报材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办理程序:领取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工伤保险科批准办理权限:工伤保险处办结时限:即时办理承办部门:邢台市工伤保险处经办地址:邢台市劳动保障中心四楼(中兴东大街115号)电话:3690261附件:流程图公司对工伤职工的住院治疗等费用应否给予援助?洪林是北京的一位出租车司机,他多年前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腰椎骨折,并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做了手术。公司说他不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他的事故发生在2003年,公司也没有给司机上保险,由于他家在郊区农村,生活困难,目前面临求助无门的困境中。请问黄律师:他的公司对他的住院治疗等费用应否给予援助?公司或者社会对他应
    2023-07-07
    70人看过
  • 职工工伤单位拒绝支付治疗费怎么办
    相关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可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是有法可依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反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故,除了受工伤的员工外,其他人员均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
    2023-04-26
    483人看过
  • 工伤治疗该不该受保险目录限制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工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同时也制定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条例规定只有符合这些目录中的项目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保险赔偿。这是否意味着,在工伤治疗中,超出目录规定的部分应该由工人自行负担,企业不用支付费用呢?家住武城县广运街道办事处西刘庄村的李振玉,今年29岁。3年前,她在当地的武城华达家电总汇打工。工作不久,意外却不幸发生了。李振玉在当年11月的一次工作中意外受伤,被华达家电的人紧急送到了当地医院抢救。由于当时伤情需要紧急抢救,华达家电全部垫付了李振玉的抢救治疗费用。经过治疗,李振玉出院后身体逐渐康复。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就在事情过去近2年后,李振玉突然接到了武城县法院的传票。原来,华达家电以不当得利
    2023-06-10
    413人看过
  • 工伤医疗福利:职工在治疗工伤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
    2023-07-24
    298人看过
  • 如果我拒绝接受工伤伤残评估,我该怎么办
    1.如果受伤工人对评估结论不满意,正确的方法是通过自下而上的审查程序,以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即员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残疾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受伤职工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满意,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因有:,《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诉讼自然不能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见第五条)。也就是说,如果不满足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公民和法人提起诉讼或法院受理案件就没有法律依据第二,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这不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根据国家残疾评估标准进行残疾等级评估。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虚拟组织,
    2023-05-07
    106人看过
  • 员工离职不交接工作应该如何办
    一、员工离职不交接工作应该如何办员工一直不来办理离职可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二、员工离职分为哪两种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个人因素通过“期望与价值”影响离职;期望与价值存在需求的方向和大小两个维度
    2023-10-02
    329人看过
  • 拒不接受工伤认定案件
    2008年8月13日上午8时许,北京市朝阳区一名老外驾驶出租车前往居民楼时,一名老外用拳头砸在一辆汽车的尾部,下车询问老外的遭遇。由于语言障碍,对方情绪非常激动。余某回到车上报警,并被对方击中头部和面部,造成头部和面部受伤。经诊断,余某有右眶壁骨折、舌挫伤、多发头面部皮肤撕裂伤、外伤后脑综合征等,后向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余某非因工负伤不应认定为工伤。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关于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通知》,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租赁公司不服,经审理后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中央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和执法程序无异议。本案通过区劳动局对余某伤情的简要描述、证人证言和派出所提供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本案的起因是外国人在正常驾驶出租车的运营过程中砸坏出租车。出租车公司强调,余某与外国人之间不存在客运合同关系,故
    2023-05-02
    78人看过
  • 工伤治疗期超过一年应该如何办
    一、工伤治疗期超过一年应该如何办工伤治疗期超过一年,继续治疗,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已经确定伤残等级的,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至十级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工伤备案超期了应该如何办1、工伤超过了期限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后,当事人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2、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3、,单位工伤认定时间超期,如果超过期限,当事人应当通过劳动争议或者工伤认定部门,如果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以前,应当做司法鉴定,确定申请和诉
    2024-02-02
    110人看过
  • 你在工作中受伤时是否享受工伤治疗
    代办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法律分析:一般不《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人民政府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职工,有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的前提是残疾职工的身份应当是本单位的职工。所谓单位职工,是指依法办理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用人单位有实际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并取得工资的具体案例2014年5月,赵某到一家石材厂为王叔叔从事石材加工。一千是三个月。虽然员工名册上登记了赵某王叔叔的名字,但石材厂按照厂方规章制度检查了赵某的出勤情况,但并未向赵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4年8月,赵某在石材加工工作中小指、食指受伤。伤势稳定后,赵某向石材厂厂长索赔工
    2023-05-02
    449人看过
  • 员工在调岗时拒绝接受安排,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安排员工调岗不同意,劳动者可以不调岗,继续在本岗位干工作,如果强行开除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则应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如果劳动者不愿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调整,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可以要求:1、继续在本单位原岗位继续工作;2、劳动者可以辞退工作,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劳动者两个月工资。员工调岗不同意怎么办首先,应保证对员工岗位调整属于合规合法的,岗位调整属于劳动合同中重大调整,应该慎重处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员工岗位变动需本人同意的,公司不得私自调整,如果因员工怀孕原因进行调整岗位、降低
    2023-07-20
    62人看过
  • 工伤员工如何反击老板拒绝治疗的不公行为
    一、工伤员工如何反击老板拒绝治疗的不公行为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拿到工伤认定必须提交哪些材料认定工伤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或者职业诊断证明书。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
    2023-12-12
    310人看过
  • 拒绝接受手术治疗导致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吗
    员工是否属于工伤,是需要根据员工事故发生的情况来进行认定的,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事故经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之后,员工拒绝配合治疗,是不再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2023-03-01
    253人看过
  •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被解雇该怎么办?
    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按原合同继续履行或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同时,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政府规定。通常情况下,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具备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一旦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涉嫌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第一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第二种,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以外,还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待遇中的两种主要形
    2023-11-03
    41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职工拒绝接受治疗,对工伤职工还有影响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3
      工伤职工拒绝接受治疗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职工拒绝治疗,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职工工地受伤不接受正规治疗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自行治疗费用自行承担,因为治疗不当造成残疾是医疗事故,由工伤职工向医疗机构索赔,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
    • 受伤接受治疗期间,医疗期未满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应该如何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9
      员工在医疗期内可以辞职,只要按照企业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走流程就行了,这个行为是有效的。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详细规定参见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但是医疗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此时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医疗补助费,部分地区的仲裁实践中企业还应该补偿性支付未执行完的法定医疗期的工资(我个人也认为应当支付)。
    • 临时工受伤时应该怎么办?临时工受伤应该如何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0
      临时工受伤时应该怎么办?临时工受伤应该如何处理?按劳动法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作为临时务工的雇员的维权的道路却存在诸多困惑。那么临时工受伤时应该怎么办,请看下文。
    • 职工上下班受伤不走工伤应该如何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