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融资法律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21:02:48 460 人看过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常识、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第五条工作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

乙方:

代表:

时间:时间:

所谓法律服务合同,其实就是私募股权融资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像是这种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律师事务所起草的,起草完毕之后也肯定会让公司负责人过目的,双方当事人如果觉得有什么不妥的话,还可以共同协商者进行修改。

一、房产代持协议书范本编号

房产代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实际出资购买房产一套,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该房产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关于该房产相关事实的确认

1、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3、该房产出资购买及登记情况:该房产由甲方实际出资购买,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房屋产权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代持甲方上述房产。

第二条关于房产权利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房产及相关附属设施实际所有权利归甲方所有。

2、甲方实际享有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及其他附属权利,乙方仅以自己名义代为持有,不享有任何房产权利。代持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其房产权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上述代持房产权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转让、转委托代持或设定共同共有及担保。

4、若出现危及到甲方对上述房产实际所有权利的情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5、因该房产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和法律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任何责任。

第三条委托代持期间代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双方协商终止时终止。

第四条委托代持费用乙方受甲方委托代持房产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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