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添加剂超标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二、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
需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有:
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三、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n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n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n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n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n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n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n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n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
十类食品国人担忧膨化食品添加剂超标
180人看过
-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322人看过
-
哪些食品添加剂可以用作食品添加剂?
459人看过
-
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行政处罚是什么?
261人看过
-
超限量加入食品添加剂如何认定其刑法责任
308人看过
-
销售食品添加剂超标怎样处罚
235人看过
-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首先,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如果不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药监局可以责令召回或停止生产。 其次,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
-
在食品里添加食品添加剂会构成犯罪吗食品添加剂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3【1】在食品里添加对人身体有害的食品添加剂,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按照《刑法》第144条按照违法者的违法程度进行处罚。【2】《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刑法》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
哪些食品添加剂可以用作食品添加剂?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4食品添加剂之前,食品添加剂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到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以改善食品的质量、色、香、味和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因此,食品添加剂应在添加到食品中之前,以改善食品的质量、颜色、香味、味道和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同时,食品添加剂只有在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生产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安全评估材料,经审查
-
-
食品添加剂超标怎么处罚新食品安全法中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6食品添加剂超标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