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员工合同到期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26 00:06:07 83 人看过

一、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员工合同到期是多久

在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宣布破产之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用人单位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应根据劳动者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作为衡量标准,每满一年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补偿金。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需要向他们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员工合同到期是多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n(一)劳动合同期满的;\n(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n(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n(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n(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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