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能不能都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1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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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可同时享有工伤补偿与人身伤害赔偿。
然而,当雇主提前向法院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时,首先应扣除诊疗费用、陪护费用、交通费用乃至营养津贴等部分内容。
对于这些已经获得赔偿的同类费用,工伤保障机构或雇主无需进行额外赔偿。
反之,若雇主先行提起工伤索赔诉讼,那么他们仍有权享受侵权损害赔偿所带来的权益。
此项法律明确规定了因侵犯他人身体健康而应承担的责任:
需支付治疗和康健支出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若伤者因此次伤害出现劳动力丧失,侵权方还须赔偿其辅助器具使用费以及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如果不幸造成人员死亡,则还要负责赔偿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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