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相似性的判定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1:32:04 262 人看过

判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设计是否相似:

1、要从类别上进行比较。只有同类产品才能相互比较。这里所说的类别是指“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小类;

2、是根据造型不同对待;

3、在判断色彩近似时,要观察色彩与形状的结合,色彩与图案的协调等;

4、产品尺寸、材料和功能的差异不是判断设计是否相似的条件。

与已有专利相似的外观设计能否申请专利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与现有专利相似的,不属于独创的设计,不能与其他外观设计有明显的区别,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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