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生育保险相关知识问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31:55 121 人看过

1、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组成。现金补助主要是指给予生育妇女发放的生育津贴。有些国家还包括一次性现金补助或家庭津贴。实物供给主要是指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提供的范围、条件和标准主要根据本国的经济势力而确定

2、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何时建立?

我国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于1955年,即前政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规定》。企业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虽然分别建立,但其项目和待遇水平是相同。当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56天;产假期间由所在单位照发工资;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出台后,统一了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内容是将正常产假由原来的56天延长为90天。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3、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分别于1951、1955年建立之后,经过30多年的实践,国家为了进一步保护妇女和婴儿的身体健康,提高民族整体素质,经过医学专家和妇幼保健专家对产后妇女及新生儿身体情况及营养保健等多方面的科学论证,并参考其他国家妇幼保健的经验做法,于1988年7月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98年第9号令)。这是我国建国以来保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减少和解决她们在劳动中因生理机能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安全和健康的第一部比较完整和综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主要明确了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将产假由56天延长到90天,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医疗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该规定的颁布,统一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将生育保险的管理模式由用人单位管理逐步转变为实行社会统筹,由各地社会保障机构负责管理生育保险工作。

4、生育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

5、国家规定的生育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6、我省生育保险制度何时建立?缴费比例为多少?

省政府于1992年5月1日颁发了《广东省省属、中央、部队驻穗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粤府函[1992]45号),从这时起我省生育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我省生育保险基金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缴费比例是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零点四缴纳。

7、我省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

已婚女职工生育后一月内,由经办机构一次性划拨该产妇生育保险费,由产妇单位按标准发放。拨该产妇生育保险费标准: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顺产发给3.5个月;牵引产、吸引产、钳产发给4个月;剖腹产或多胞胎发给3.5个月。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按上年度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1.5个月发给,妊娠3个月(包括3个月)流产的发1个月。

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包干用于:产妇分娩期间医药费;按规定的产假工资、物价补贴和奖金;产妇营养补助费。如不够开支时,不足部分由产妇单位自行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相关知识问答
    1、问:借条的借款人处既有公司盖章又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应如何认定该借款关系的借款人?答:这种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如果借条主文未明确该借款的借款主体,同时在法定代表人签字前又未明确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认定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均为借款人;如果借条主文未明确该借款主体,同时在法定代表人签字前明确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认定公司为借款人;如果借条主文明确写明该借款为公司借款,则应当认定借款人只是公司。2、问:借条中只有夫妻一方签名,签名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借款可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答: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一般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借款金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亦有证据证明签名人未从事经商等正当经营,则该借款应当认定为签名人的个人债务。3、问:借条中记载的出借人姓名与实际出借人的姓名同音不同字,实际出借人是否可依据该借条主张权利?答:借条中记载的出借人姓名与实际出借人的姓名同音不同
    2023-03-01
    424人看过
  • 重庆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生育保险相关知识
    一、重庆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人:无须缴费二、重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1、按照2013年我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2014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5508元、下限为1701元。2、按照2013年我市社平工资4252元/月计算,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756元,下限为2552元。备注: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三、重庆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
    2023-04-13
    87人看过
  • 加拿大商业移民相关知识简述
    商业移民商业移民,泛指具备一定资产,同时本人具有一定程度的工商企业经营或管理经验的申请人士。该类移民必须愿意将资金或技术投资于加拿大,以促进加拿大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及丰富文化生活。申请人一旦符合加拿大政府所制定的有关规定,便可获得移民签证。商业移民通常分为三大类:(1)投资移民(2)企业移民(3)自雇移民(一)投资移民条件:1、曾经成功地经营或管理企业2、以个人努力所赚得的资产净值不低于五十万加元。3、获得加拿大移民签证后愿意在加国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可参与的投资类别有A、投资移民计划所批准的基金或指定的业务B、投资于公开吸纳资金的项目中。申请加拿大移民,申请人只有明白自己的资金计划是多少,才能进行合理的申请。(二)企业移民企业移民的基本原则在于开拓商业,为促进加拿大经济发展以及提高就业率作出贡献。申请人可通过直接参与业务管理,更快融入社会及适应新环境。条件:1、申请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工
    2023-05-29
    473人看过
  • 驾考新规相关知识问答早知道
    一、驾考新规实施前知识问答1、新规实施前的违法,怎么记分?答: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都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新规实施后发生的违法行为,按新标准。2、新规实施前已预约次数,是否计算?答:新规实施前已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入五次预约次数中。新规实施后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3、新规实施前完成的考试,怎么算?答:新规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按新的内容和标准考。之前通过的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后继续考科目二时,可不再考桩考或倒车入库。4、新规实施前的违法,是否为审验降级依据?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记分及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和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二、驾驶人考试知识问答1、问: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答: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均需提
    2023-04-12
    426人看过
  • 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什么叫社会保险?答:社会保险是指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暂时、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制度。我市在哪些方面实行了社会统筹?答:我市已经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四个方面实行了社会统筹,女职工生育保险也将按计划实行社会统筹。我市是否有专门的社会保险监督组织?答: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后,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专职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全面监督,并受理群众对基金管理和使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查处工作。另外,《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96年第1号令)颁布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事会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被保险人代表和退休人员代表组成,负责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管理、运营等情况的监督。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2023-05-03
    469人看过
  • 保险权益转让的相关知识解答
    保险权益转让指被保险人将追偿权和受损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并由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履行赔偿义务。但同时《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土地转让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把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法律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前要签订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
    2023-08-16
    371人看过
  •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知识简述
    社保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内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社保大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社保大病医疗保险承办方式地方政府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
    2023-05-31
    54人看过
  • 美国劳工证和移民相关知识简述
    职业移民,顾名思义是与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有关。从职业的角度,美国将申请移民的种类细致划分为5类。上次我们特别介绍了职业移民第三优先类。根据美国移民法第203(b)(3)(A)规定,此类签证包括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这类签证为所有能够在美国找到雇主的普通人提供了一个踏上美国大陆的机会。美国劳工部严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先获得劳工许可证,是为了证明外国申请人将要从事的工作在美国当地确实没有合适的雇员可以胜任,劳工许可证由外国申请人的美国雇主向劳工部提出请求。整个申办职业移民的步骤,可归纳为基本三步:1)找到美国雇主,而且在整个申办过程中不能改变雇主;2)申办劳工许可证(劳工卡);3)申办永久居民签证(绿卡)。其中向州劳工局申办劳工卡是最困难、最复杂,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当然目前美国大量短缺人才的职业也可获得劳工部的豁免,免去劳工卡的程序,而直接进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程序。外国人想职业移民
    2023-05-30
    355人看过
  • 工伤与工伤保险知识简述
    一、工伤与工伤保险常见疑问与解答1、什么是工伤?工伤,又称为劳动工伤、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工伤有哪些类型?(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023-05-30
    394人看过
  • 你必须知道的知识产权相关问答!
    问: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益能否承继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财产权益,依法可以转让和承继。问: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的许可使用合同是否有效答: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商标侵权,法律法规对许可他人使用尚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未作禁止性规定,商标许可合同当事人对商标应该获得注册亦未有特别约定,一方以许可使用的商标未获得注册构成欺诈为由主张许可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问: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时的民事责任答: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企业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时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因突出使用企业名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判令规范使用企业名称;该企业名称因特殊的历史关系已经长期善意使用的,可以不判令变更企业名称。问: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生地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商标侵权的原因,侵权结果地应当理解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的结果的发生地,不能简单地以
    2023-06-08
    114人看过
  •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的解答
    参保职工怀孕后,可直接选择生育定点医院或到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三楼)进行生育备案,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1、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有哪些?答:经生育备案后即可持社会保障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生育医疗、生育当期合并症并发症、生育产假期并发症,所产生的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最高限额下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结算。生育保险不包括保胎医疗费用和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这些医疗费用属于医疗保险范畴,按照医疗保险政策执行。2、生育津贴如何领取?答:参保职工在生孩子出院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在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4个月内申报的,可增发1个月的生育津贴。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答:可参加合肥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生育补助。4、参保男职工有什么待遇?答:
    2023-05-05
    371人看过
  • 农村低保知识简述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低保标准要由县以上各级地方政府自行制定和公布执行。各地确定低保标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二是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三是当地物价水平。所以农村低保标准在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标准,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所在的地方进行了解,如果还有其他不了解的,也可以自行上网查看。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2023-05-30
    437人看过
  • 与涉外离婚相关的知识问答
    问: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离婚应在哪里起诉?答: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予以受理。问:如何处理国外中国公民的离婚纠纷答: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外衣放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3、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2023-06-05
    70人看过
  • 法国留学医疗保险知识简述
    法国留学医疗保险有哪些特点:1、留学生开学注册即有保险号码法国医疗保险第一次办理虽然手续比较繁琐,但是不必担忧,留学生开学注册的时候,就会得到一个保险号码,保险号码终生不变,这样就很方便了。2、半工半读也要上保险留学法国的学生只要在法国的大学里每个月有不少于60小时的课程就必须参加法国学生保险,不管有没有学生身份。3、优惠多可续延留学法国学生医疗保险有很多的优惠,比如可享受购书、看电影甚至是歌剧院入场免费等方面的优惠,优惠项目每年可能有所不同。法国学生保险一般到29岁结束,但是留学生可以向法国医疗保险机构申请续延到毕业。4、保费可分期付留学法国学生医疗保险可以分期付款,留学生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订立合同,约定一年内按月分期支付保险费。同时,留学法国学生医疗保险的回报率很高,前提是留学生的实际医疗费用在限额范围内,超出限额就要自费了。5、实习生仍可享受留学法国学生带新工作后,只要额外缴纳13欧
    2023-05-09
    25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简述人力资源法律知识回答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 简述我国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3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权,有义务依法实施计划生育。夫妻双方在实施计划生育方面都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倡导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还应当实施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九条
    • 相关知识问答知道侵权多久能起诉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知道侵权后一般应当在三年提起诉讼,如果法律对于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则应当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不过如果是因以下侵权问题提起诉讼的,则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起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简述交通肇事罪的相关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3
      以下就是简述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回答 1、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且在因该司机的肇事行为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30万以上并无力赔偿的但是在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同时,该司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要造成重伤1人以上的事故后果即被追究刑事责任:1)酒后、吸毒后驾车;2)无驾驶资格;3)明知车况不良;4)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5)严重超载;6)肇事后逃
    • 就相关问题求解答,有人知道人工流产生育险报销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 参照以上内容,希望你对人工流产生育险报销吗的回答可以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