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代表是否有义务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15:48
382 人看过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主要是依据《劳动法》,现有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主要都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的。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集体协商代表,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指派或选举产生,是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双方,因此受到劳动合同约束,应当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有义务为个税申报人保守商业秘密
487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否代表损失
141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的分级
27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保守商业秘密吗
338人看过
-
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保密费吗
372人看过
-
商标代理人应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
14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
词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最新文章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必须义务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5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
-
员工是否需要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保守,单位是否需要对员工采取保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09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
-
可以保守商业秘密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8商业秘密的保护最重要的还要靠人,因此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是否保守商业秘密最好有一份协议约束: (1)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2)加强员工保密教育。 (3)健全员工人事资料。 (4)离职员工的管理。 (5)与高管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6)供应商和客户等第三人管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
商标代理人应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22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7日发布的《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商标代理人是指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的工作人员。 根据《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熟悉商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具
-
单位与员工之间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7《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前者如产品配方及其他专有技术,后者指客户情况、购销渠道等。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之一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这里的“保密措施”应作广泛理解,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讲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