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范围确定的标准及其与行政诉讼确定范围的标准之间的区别是:
(一)具体行政行为标准行政诉讼的标准以及原来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复议范围的标准都是具体行政行
为,似乎与原来的规定一致,但并非没有变化。具体行政行为这一标准本身并没有变化,所改变的在于与之相对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有限的纳入进来。所谓部分是指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谓有限是指虽然不能直接针对这部分提起复议,但你可以间接地对这部分要求审查,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的同时,可以要求复议机关对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这部分规范性文件要求审查。
(二)违法不当复议的第二个标准是违法不当。它与行政诉讼范围确定标准的区别是在不当。行政诉讼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而行政复议,既可审查合法性,也可审查适当性。造成这一区别的原因在于,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复议贯彻有错必纠的原则,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既可以纠正其违法之处,也可以纠正其不当之处;而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仅限于合法性。
(三)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与原来的《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第三个标准是人身权、财产权,现在《行政复议法》改变为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明显地宽于人身权、财产权,人身权、财产权只是公民享有的合法权益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合法权益还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许多法律上的权益。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凡是公民在法律上享有的合法权益,都在行政复议的保护之列。这是复议的范围问题,由于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是合法权益、违法不当,相应的它所排除的案件就少。《行政复议法》明确排除不受理的案件主要有两类:第一类,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人事处理决定;第二类是行政机关所作的仲裁、调解等处理决定。其排除的原因同于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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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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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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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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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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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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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的确定标准具体是怎么确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6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二)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不具有强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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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7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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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范围和行政诉讼的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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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怎么确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13《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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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章,规定了受案范围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