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不予受理裁定上诉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57:17 450 人看过

一、不服不予受理裁定上诉条件是什么

1、不服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上诉的条件如下:

(1)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是第一审作出的;

(2)上诉的主体是案件的当事人;

(3)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内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二、民事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对不予受理裁定上诉状应该怎么写?
    上诉人: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电话:被上诉人:陈,男,___年1月2日生,汉族,身份证号:___住址:___省___县___街道___河西___组___号联系电话:请求事项:1、依法撤销甬象民受初字第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___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___年05月09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内部项目责任承包合同,上诉人将东方明珠世纪花园N6地块3标段住宅楼工程项目委托给被上诉人组织施工,实行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制。第八条第八款约定,为保证本合同的效力,如在项目承包过程中发生经济亏损、工程款外汇或形成未结清工程材料购买款和人人工资等纠纷,一切均由被上诉人乙方自行负责。被上诉人负责经营东方明珠世纪花园N6地块3标段住宅工程项目期间,以___分公司名义将该项目中的1号、2号、3号、8号、9号、16号楼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案外人朱*安施工,致上诉人被朱___
    2023-04-14
    314人看过
  •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裁定书
    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第一、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审理终结后须作出实体评判的阶段作出的。第二、法律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依据的是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依据的是实体法,包括各种民事法律法规。第三、解决的问题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是对当事人的起诉权的否定;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的否定。第四、法律效力不同。虽然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三者的当事人都不得对这个争议的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诉讼,但前二者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如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起诉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后,当事人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而后者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该类案件的当事人不仅不得就争议的这个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
    2023-02-20
    106人看过
  • 仲裁不服上诉法院一定受理吗
    仲裁判决后不能上诉。仲裁后不能起诉,除了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之外其他纠纷经过仲裁以后就不能够再起诉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仲裁有以下方式:1、协议仲裁,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书写的仲裁协议书;2、或裁或审,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法院起诉;3、一裁终局,裁决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出起诉。二、仲裁的流程有如下:1、申请和受理;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3、开庭和裁决。总之,仲裁判决后不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解决纠纷适用仲裁时,应遵循一裁终局原则,即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效力,当事人双方不服的不可以就原
    2023-03-10
    497人看过
  • 什么情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起诉期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要么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要么被裁定驳回起诉。人民法院在案件立案受理时和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要依职权主动对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进行审查,而不必基于被告的抗辩。原告必须对此起诉符合起诉期限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举证不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原告起诉权丧失。原告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不提起诉讼,期限届满后,原告丧失起诉权,其起诉要么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要么已经受理的被裁定驳回起诉。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照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
    2023-07-24
    405人看过
  • 一审不服上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审不服如何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提起上诉时,需要提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在上诉状中要写清楚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是事实认定错误还是法律适用错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不服一审刑事判决,则可以由被告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起上诉,这里特别强调,口头也可以上诉(只要把对什么不服说出来即可),如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服,想上诉必须经过被告人本人的同意才可以代为提起上诉,或者由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让其在已准备好的上诉书上签字,代替
    2023-04-21
    218人看过
  • 仲裁庭不予受理劳动仲裁案件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撒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2023-07-10
    484人看过
  • 经济仲裁不予受理上诉可以吗
    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一般不能提起上诉,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起诉状中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提出这种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纠纷的事实、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等。(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企业申请劳动仲裁的
    2023-02-25
    142人看过
  • 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2××××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字第××号起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写明起诉的事由)。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2023-06-11
    420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服再审法院受理吗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再审的,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一般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符合以下的条件的,可以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2、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3、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
    2023-02-20
    416人看过
  • 上诉会不予受理吗
    仲裁调解书
    上诉会不予受理。具体情形有:1、依法不准上诉。依法不准上诉的判决包括:生效判决、二审判决、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依法不准上诉的裁定包括除了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之外的裁定。2、超过上诉期,判决的上诉期是十五日,裁定的上诉期是十日。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能不能上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诉复议,但不能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2023-08-15
    403人看过
  • 不予受理仲裁 能起诉吗
    对于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一般是不能起诉的,劳动仲裁可以起诉。法律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仲裁一裁终局原则是什么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2.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
    2023-03-08
    55人看过
  • 不予受理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有什么区别?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是: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在尚未立案的情况下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在立案之后进一步审查发现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起诉条件,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双方有书面仲裁协议、争议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等,裁定驳回起诉。前者尚未立案,后者已经立案。小额诉讼没有不予受理吗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小额诉讼是有不予受理情形的,小额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或者是重复起诉等情形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一条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
    2023-07-21
    356人看过
  •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案件不服怎么办
    一、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案件不服怎么办1、刑事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收裁定书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二条二、刑事自诉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1
    2023-04-20
    157人看过
  • 侵占罪不予受理裁定书
    刑诉法第16条规定了下列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该原则,应该注重掌握以下几点:1、强记6种情形,尤其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判断情节显著轻微的标志:一是题干中明确给明“显著”;二是题干中没有明确给明,当且仅当下列两种情况认为是“显著轻微”,即伤害案中的“轻微伤”和我国刑法中以数额为定罪标准的没有达到“法定的定罪数额”。2、具备《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在各个不同程序阶段的处理方式。其实关于各个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是和各个不同程序阶段的任务相适应的。具体的处理方
    2023-03-02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上诉状办理程序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在民事诉讼中,“受理”与“不予受理”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有“受理”,就有“不予受理”。所谓民事诉讼中的受理,它是指受诉人民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进行的职权行为。与此相对应,民事诉讼中的不予受理,显然就是指受诉人民法院通过原告起诉的审查,认为其不符合法定条件,在法定期限内所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结果。根据司法被动性这一特征,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
    • 为什么不予受理裁定书不能上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你说的是不是法官没有及时给你发送裁定书啊,你签收才生效的,不影响你上诉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
    • 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劳动者提起民事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对仲裁委不予受理裁定不服,劳动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一审裁定不予受理,上诉到二审也裁定不予受理。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一,您的案件需要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即(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是立案登记制,即只要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法院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
    • 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法院如何处理?驳回起诉和裁定不予受理的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很好理解。主要意思是,驳回起诉和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再次起诉的,应当受理。不能因为已经驳回起诉或者不予受理了,就永远不再受理了。但是,如果属于不应当予以的受理的案件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