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操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2:40:25 455 人看过

一、城市房地产税概述

(一)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兴办的企业,外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等。

按照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代缴。

(二)征税对象

按照现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地产不征税。

(三)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城市房地产税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年计征,由纳税人按季度或者按半年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四)计税依据

按照现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一是房价,二是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这里所说的房价,是房产的建造成本或购买价格,没有建造成本或购买价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

(五)税率

按照现行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税率分为两种:按照房价计税的,税率为1.2%;

按照房租计税的,税率为18%。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房产税应纳税额应按计税依据乘以相应的税率确定,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1、以房价为计税依据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价×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8%

二、城市房地产税税收优惠

城市房地产税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减免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税的减免税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新建的房屋,自落成的月份起免税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

2.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的50%,从竣工月份起免税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

上述两项规定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国税函发[1997]039号)

3.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者建造的住宅,从给产权证之日起免税5年[(80)财税字第082号文件].4.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房产,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税或者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税相关文章
  • 无形资产税收优惠政策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一、土地平整费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土地平整费的应计入的会计科目具体如下:土地不能单独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上述发生的土地平整费,可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核算(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要看单位为什么平整土地,是为了平整后继续在建,就应该记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发生土地平整的目的是为了最终的厂房、办公楼的建设,土地平整是厂房、办公楼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生的支出也是形成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必不可以少的支出,因此可以先在“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中归
    2023-04-10
    244人看过
  • 房屋买卖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买卖税收优惠政策房屋买卖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如下:1.不满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满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个人所得税;2.不满二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5.6%的增值税,满二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差额征收增值税,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二、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以下:1.开征房地产税是缩小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2.开征房地产税是健全财产税体系
    2022-11-02
    331人看过
  • 农产品房产税优惠政策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企业停业后还需缴房产税和土地税吗企业停产后是否还需要缴房产税和土地税,应当根据企业的停产的原因来区分,目前我国实行特定税收优惠政策。200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中废止了之前不征税的规定,恢复征收企业停产后的房产税和土地税。2018年《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名单要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后发布;并且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
    2023-02-20
    195人看过
  • 【政策热点】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政策原文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1、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3、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
    2023-05-30
    393人看过
  • 北海市关于印发北海市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操作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文号:北政发[2003]23号发布日期:2003-4-3执行日期:2003-4-3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北海市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操作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三年四月三日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置海南省和广西北海市积压房地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05号)的精神,明确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北海市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操作办法。一、申报凡符合享受处置积压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均按本办法申请办理免税审批手续。申请人申请免税手续,统一向财税部门设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财税征收点申报,申报时需填写《免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有关材料。(一)
    2023-06-07
    318人看过
  •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交通运输业,税率3%。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本税目的征税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此外,与运营业务有关的理货以及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都属于交通运输业征税范围。沃尔沃:第三方物流企业开源之道极度分散而导致的低规模经济,节节攀升的油价,以及运输价格的不断下滑,正在蚕食着物流企业原本并不丰厚的利润。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出路在何方?对此,业内专家指出,物流企业是时候告别直接降低物流成本的“节流”时代了,他们应该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开源”。危机与机遇并存近期在湖南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周可仁披露了中国仓储协会的相关调查数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生产企业原材料物流50%靠供货方
    2023-07-11
    71人看过
  • 保障性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构成。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简介:一、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应的税收优惠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1、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但值得注意的是,要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的优惠,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主体:限于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这些单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办或确定的单位。(2)行为:限于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廉租
    2023-02-24
    194人看过
  • 惠州房产契税优惠政策最新
    惠州首套房税率保持在1%~1.5%,这是各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相关条例,对本省市实际情况确定的差别税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税率优惠”。同理,在此次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表述:这意味着,在最新的契税法中并不会强制要求房产交易一定按照3-5%的税率收税,而是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施行优惠政策。而且各地都没有统一标准,也可以沿用之前的政策。
    2023-03-22
    175人看过
  •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收优惠政策汇集
    一、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208号1、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2、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3、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4、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2023-06-07
    338人看过
  • 广西:梧州市地税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据市地税局的最新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地方税收2.11亿元,全市227家企业、1855户个体工商业户和4000多人直接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据了解,在减免税项目中,属于鼓励类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的税款最多,涉及的范围最广,是当前我市企业受益最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一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天鹅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后,赢得了大量的生产资金。为切实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我市地税系统除及时介绍有关税收新政策、新规定以及申请办理减免税的资格条件、程序步骤外,还通过上门送政策、业务辅导等形式,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并适时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检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使税收优惠政策更加清晰、透明、公开。
    2023-06-07
    52人看过
  • 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税收优惠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鼓励和照顾措施,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综观世界各国,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了解世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趋势,对于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1、增值税即征即退。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在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所得税优惠。在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半”的税收
    2023-08-12
    155人看过
  • 有关住房租赁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的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住房租赁市场实行如下税收优惠政策:一、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二、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06-07
    85人看过
  • 吸收合并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而采取的税收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政府出台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0%的优惠政策,非高新技术企业则需要按照更高的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研发费用的抵扣政策也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减少纳税。民营企业则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的优惠政策,以及鼓励投资的政策。政府出台这些政策旨在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2024-01-05
    454人看过
  • 养殖场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综合知识
    养殖场税收优惠的政策如下: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如果是规模化养殖场,且有排污囗的,需交环保税;不直接向环境排污的,不需要缴纳。3、对农林牧渔业用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2024-05-06
    42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税
    词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房产税
    相关咨询
    • 房产税优惠政策简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为鼓励个人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些个人所得税征、免税政策:一是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其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全部或部分予以退税。三是除上述情形外的,纳税人就应将出售房产的收入额扣除房产原值和有关税费后,余额(
    • 事业单位房地产税优惠政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区人民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投资、建设和运营保障性住房,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向保障对象出租或者向社会捐赠,统一纳入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范围。捐赠的住房,依法享受公益性捐赠税费减免相关政策。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中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享受政策优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
    • 综合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3-05
      综合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1、减税。区内从事加工出口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征收企业所得税;2、进口货物免税;3、进口基础设施物资免税;4、进口出口产品货物保税;5、转口货物免税。区内转口货物按保税货物处理,复出口后,免税;6、出口产品免税。区内企业加工产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7、国产钢材免税。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用“以产顶进”的国产钢材为原料加工产品出口的,免征加工环节增值税。
    • 2015房产契税政策优惠契税减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8
      2015房产契税政策优惠契税减免江西、湖北、河北、市:南昌、海口、铜陵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90平方米及以下且家庭唯一普通住宅,契税按1%税率征收。江苏、福建天津: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缴纳1%契税;90-144平方米缴纳1.5%契税,144平方米以上缴纳3%契税。契税按首套执行且减半。创业人才购房契税减半;商用物业征收30%契税。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全免。包头:首
    • 公租房过户税收优惠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宅建设和运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2,免除与公共租赁住宅经营管理机构建设公共租赁住宅相关的印花税。在其他住宅项目中辅助公营住宅建设,根据政府部门发行的相关材料,公营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以免除建设,管理与公营住宅相关的印花税。三、向公租经营管理机构购买住宅作为公租,免除权利税、印花税的公租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