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分包的认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8:51:27 102 人看过

一、肢解分包的认定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施工全部分包属于肢解分包。

肢解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那如何理解“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这句话的含义呢?

根据法律设定该规则的目的,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理解,其含义应当是如果建筑工程一个承包单位有能力承包,建设单位就不应将其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这样可防止几个单位由于施工中配合不密切而影响工程的质量。因此,承包单位的承包能力是判断建设单位是否肢解工程发包的关键。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将一个承包单位能够完成的工程,肢解成几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不同的承包单位,就属于肢解发包的行为。

判定承包单位的承包(施工)能力,应按照主管部门给企业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判定。属于承包单位承包范围的,就说明能够独立完成。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其承包范围按照不同的资质等级,可承包不同高度、不同面积、不同跨度的建筑工程。而建筑工程又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对于各类建筑工程,只要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符合建筑工程的高度、面积或跨度的要求,其建筑工程所包含的上述内容,建设单位都应当发包给一个建筑施工企业,而不应将其内容分别发包。对于建筑工程不包括的内容,例如钢结构工程,设单位可以而且应当单独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否则,建设单位的发包行为就构成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承包建筑工程内容之外的工程,也会构成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任务的行为。

二、施工总承包可以分包吗

不可以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施工全部分包属于肢解分包。

肢解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条明确规定禁止肢解发包。

《建筑法》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三、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具体内容见下文。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由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防水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智能建筑系统等分部工程构成。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涉及建筑工程的安全。前述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结构”应包含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总包单位分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属于违法分包,订立的分包合同无效;总包单位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将其他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的,订立的分包合同有效。

桩基工程是地基与基础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属于主体结构工程。总包单位分包桩基工程的,分包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如何判断工程劳务分包是否为转包肢解分包
    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肢解分包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建筑工程转包的主体是总包人和转承包人。肢解发包主体是发包人与不同的承包人。2、内容不同。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的劳务施工部分;转包、肢解分包的内容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3、合同效力不同。劳务分包属于合法行为,法律并不禁止而且支持劳务分包;转包、肢解分包均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4、法律后果不同。劳务分包,双方按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转包的双方主体对造成的质量问题不考虑是否是哪方的原因都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肢解发包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和肢解承包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程劳务分包税金如何计算依据法律规定,工程劳务分包的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以下相应的税率:1、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
    2023-07-20
    210人看过
  • 解读一肢功能中度障碍的标准
    1、一级为不可以单独的进行日常活动,并存在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或者偏瘫、截瘫、四肢瘫等情况之一;2、二级为基本不可以独立生活,并有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双大腿缺失等情况之一的;3、三级为可以部分地进行日常的生活,但同时存在双小腿缺失、单前臂及以上缺失等情况之一的;4、四级为基本上可以独立进行生活的,并具备单小腿缺失、双下肢不等长等情况之一。劳动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标准划分?(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视伤残情况分别划入到1-4级;(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视残情分别划入到5-6级;(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视残情分别划入到7-10级。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三项需要护理);(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一项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2023-07-06
    360人看过
  • 责任认定标准分析与解释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依据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交通事故逃逸责任认定标准有什么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认定:1、交通事故逃逸的前提是逃避法律调查;2、交通事故逃逸没有时间和地点限制,不仅应理解为逃逸事故现场,对于事故后未逃逸事故现场,而是将伤者送往医院或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逃逸,也应视为交通事故后逃逸;3、虽然履行了抢救被害人的义务,但逃避责任查明确定的行为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的交通事故逃逸主要是指从现场逃跑,但受害者也可以被送往医院逃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
    2023-07-04
    468人看过
  • 包庇罪的认定标准&Q4&
    包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包庇罪要具备的条件有: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3、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进行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的正常活动;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罪与伪证罪的界限如下:1、本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2、本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3、本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和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
    2023-08-09
    326人看过
  • 评残标准下肢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车祸的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确定的,其将脊柱四肢损伤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五个等级,分别列举了具体的伤害情况,在对骨折进行伤残程度鉴定时,只需将实际损伤情况对应到相应等级下的列举项中即可认定伤残等级。《职工工伤与
    2023-07-21
    472人看过
  • 肢体刀伤法医鉴定标准
    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h)脊髓挫裂伤。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d)颅骨骨折。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轻微伤: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5.2面部、耳廓。5.2.1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
    2023-02-21
    156人看过
  • 肢体五到八级评定标准
    一、肢体五到八级评定标准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二、伤残鉴定流程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
    2023-06-16
    216人看过
  • 上肢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一、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1、支
    2023-06-05
    421人看过
  • 分包合同有约定分包费的标准吗
    分包合同规定管理费为正常合同,有效。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一定比例的分包工程价款向总承包人支付总承包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总承包商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商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总承包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后,当专业工程项目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总包人与分包人应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技术分包合同注意事项(一)合作项目软件技术名称:软件经营范围:(二)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三)合
    2023-08-08
    359人看过
  • 上肢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上肢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3)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4)视觉障碍,包括: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6)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7)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8)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9)影响阴茎勃起功能。2、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低视力1级;(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影响容貌;(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O);(4)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2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5)轻度张口受限,影响容貌;(6)颞颌下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7)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8)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
    2023-06-06
    69人看过
  • 肢体残疾三级的标准
    一、肢体残疾三级的标准三级的肢体残疾标准有以下几点:一上肢的肘关节以下或者是一下肢的膝关节以下截肢或者出现缺肢;一肢出现中度功能障碍的情况,两肢的功能出现轻度损害的情况;脊柱强直;驼背后凸在七十度以上;脊柱侧凸在四十五度以上;双下肢不等长已经大于五厘米;单侧的拇指还伴有食指缺损的情况;单侧的拇指保留,其他的手指截肢或者出现缺损;患有侏儒症。法律依据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规定:评残标准分为十级,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每一级的分级原则均有具体的规定,职工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二、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后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两下肢不等长。四级肢体残疾:1
    2023-06-06
    483人看过
  • 发包人肢解犯什么法?
    一、违法情节轻微1、违法情况: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建设项目,已形成违法事实,首次违法,可限期改正,无不良后果或消除不良后果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警告二、违法情节一般1、违法情况: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建设项目,逾期未改正的,造成危害后果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理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0.65%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违法情节严重1、违法情况: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建设项目,两次以上违法,逾期未改正,造成危害后果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理工程合同价款0.65%以上0.8%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违法情节严重1、违法情形: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2、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理工程合同价款0.8%以上1%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肢解了其他单位的分项工程的情况下发包人将好的分项工程项目肢解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总包单位发
    2023-08-07
    382人看过
  • 包庇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量刑司法解释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罪立案标准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物的,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窝藏包庇罪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有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该条规定的罪名是窝藏罪、包庇罪。关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尚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实践中各地认识不一,造成量刑的偏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1、从窝藏、包庇的对象看,符合下列四种对象条件之一的,应认定
    2023-08-02
    252人看过
  • 三肢二残的标准是多少?
    肢体残疾分级(1)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b)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c)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d)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e)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f)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g)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h)四肢在手指掌指关节(含)和足跗跖关节(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i)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注:肢体残疾一级在运动系统结构与功能方面损伤程度非常严重,有严重的肢体瘫痪或肢体缺失,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在自理、身体移动、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严重的障碍或局限,不能自理、不能参与众多活动,身体移动能力很差;需要环境提供全面的支持,终生生活需由他人照料。(2)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a)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b)双上臂或双前
    2023-07-16
    8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肢解分包有哪些标准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0
      分解发包是指建设部门将整个承包部门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几个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承包部门的行为。国际上,将一个工程的各部分分包给不同的工程(或设计)部门,各部门分别完成工程的各部分也是通行方法,称为平行发包,即所谓的肢解发包。但是,我国目前建设部门行为不规范,市场竞争规则也不完善。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发包单位肢解发包工程,使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组织协调,不仅承建单位容易出现推诿扯皮,还会造成施工现场混乱
    • 什么是肢解分包?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1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本应由一个承包单位整体完成的建设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向不同承包单位发包的行为。在国际上,将一个项目的各个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或设计)单位,由各单位分别完成项目的不同部分也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也称为平行发包,即肢解发包。但是我国目前建设单位的行为非常不规范,市场竞争规则也不完善。在实践中,由于部分发包人肢解发包工程,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组织协调,不仅施工单位容易推诿扯皮,还会
    • 劳务肢解是怎样分包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7
      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
    • 劳务分包可以肢解包工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0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建设部又发布了一个《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该意见指导思想意在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设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调
    • (XX转包及肢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风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1
      转包、肢解分包、分包后再分包都是法律上的禁止性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少数施工企业为赚取几个点的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成立项目经理部后实际上仅派一两个人到工地参与管理,完全由转包的一方施工,工程合同工期、质量及安全受制于转包方,总包方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挂靠或允许他人借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