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8:11:12 393 人看过

1.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基于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实施的客观上侵犯法益的身体活动。

危害行为三特征:

有体性:身体活动包括举动和静止,不包括犯意形成与流露。

【注意】:区别言论与发表言论。

有意性:刑法只调整有意识和有意志支配和控制的行为,而不包括反射动作、睡梦中的举动等等。

有害性:刑法只禁止在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无害的身体举止不会被规定在刑法中。其社会危害表现为法益侵犯性,包括对法益的实际侵犯和侵犯危险。

2.刑法上的行为

包括实行行为、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其中实行行为是刑法的中心概念,因为实行行为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具有法益侵犯急迫可能性的行为,是刑法主要禁止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判断标准:

第一,形式上符合客观构成要件,而且具有法益侵害的紧迫性。实行行为通常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但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并不一定是实行行为,有可能属于预备行为。

【特别提示】:行为是否具有法益侵犯性,是以客观事实作为标准来判断,而非以行为人主观认识的事实为标准进行判断。具体来说,应以行为时存在的所有客观事实为基础,并对客观事实进行一定程度的抽象,同事站在行为时的立场,原则上按照客观的因果法则进行判断。

下列行为属于实行行为:增加或者提高了已经存在的法益危险;改变实现设定的危险发展过程以减少危险,但未能消除全部危险;制造只有通过损害某一法益的危险的因果进程。

下列行为不属于实行行为:减少或者避免法益的侵害的行为;对已经存在的法益危险没有防止结果发生义务的人,没有增加危险的相关行为。

第二,属于类型性的法益侵害行为,即从社会相当性上评价属于社会生活中被禁止的有法益侵犯可能性的行为。

实行行为与其他刑法理论的关联:

第一,影响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区分:如果已经着手实行行为,绝对不可能成立犯罪预备。

第二,影响犯罪未遂与不可罚的不能犯地区分:如果没有法益侵犯性的行为存在,那就没有犯罪的存在。

第三,影响因果关系的判断;因果关系是讨论实行行为与实害结果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实行行为,那么实害结果就只能是另一实行行为或者自然事件导致。

例如甲为了杀死乙,打算下午外出打猎时制造事故打死乙;早上检查猎枪时,枪支走火导致乙死亡。本案中甲在杀人故意支配下只实施了预备行为,所以死亡结果不能归于故意杀人行为;导致乙死亡的只能是过失的实行行为。本案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第四,影响共犯人的分类:共同犯罪人根据分工不同,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与帮助犯。

直接正犯与间接正犯

行为人以自身的直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行犯罪的,是直接正犯。

行为人通过支配他人进而支配犯罪事实的的,是间接正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共同危害行为如何举证
    一、受害人举证责任分配:1.数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即证明谁是实施共同危险行为人;2.受害人受到损害,即自己因共同危险行为所受到的损害;3.加害人有主观过错,即共同危险行为人全部疏于注意义务。二、共同危险行为人对免责条件(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1.《证据若干规定》和《人损解释》采取肯定说(因果关系排除说):对其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即可免责;2.《民法典》采取否定说(因果关系证明说):A.只有在能够举证证明谁是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人,才能免除责任;B.如果不能举证证明谁是具体侵权人的,就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共同危险行为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解决。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原则所谓归责,在侵权行为中是指当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时,根据何
    2023-06-14
    103人看过
  • 什么是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1、危害行为的概念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客观活动。2.危害行为的基本形态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1)作为,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为的义务而实施某种行为的,就成为危害行为中的作为。(2)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特定义务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不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其来源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和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
    2023-04-22
    222人看过
  •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般如何量刑
    《刑法》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新刑法对放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新刑法对放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1、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放火罪如何判刑?【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
    2023-04-05
    114人看过
  • 老赖行为的危害及应对方法
    对于不怕失信不怕起诉的老赖,只要被执行人不属于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一般都有一定的收入。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情况,申请他的劳动收入。有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财产恶意转移,从而造成自己的财产没有任何财产可以执行法院支付令的假象。在这种情况下,该行为是被执行人恶意战役财产以躲避法院的判处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被执行人的赠与行为,使被转移的财产失效。为什么老赖不怕法院强制执行老赖不怕法院强制执行两种情况:1、确实没钱只能硬着头皮当老赖;2、失信惩戒对其构不成影响。强制执行的流程:1、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3、查控财产;4、划扣银行财产,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5、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财产,恢复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
    2023-07-01
    465人看过
  • 背叛危害国家罪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是指中国公民勾结外国,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首先,勾结外国,不仅包括勾结外国官方机构,如政府、军队和其他国家机构,以及这些机构在我国的代表机构如外国政府驻我国的使馆、领馆等,而且包括勾结外国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如外国的公司、企业组织,还包括外国的个人,即与外国官方机构、组织无关的纯粹以个人身份出现的人。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是指勾结台湾等地区的官方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香港、澳门虽然分别于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回归祖国,但在目前情况下仍可视为境外。与某些国际组织进行勾结,应视为勾结外国,不是这里的勾结境外机构、组织。对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更不应笼统地解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性组织、社会性团体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因为如作这种解释,必然把本条第一款的内容也包含进第二款之中,而从设立第二款的本意来看,与
    2023-06-11
    297人看过
  • 矫正行为的危害与防范
    矫正人员私自外出会被抓的。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社区矫正人员需要按时到所在社区报到并定期学习,原则上是不允许外出的,外出需要请假,建议不要私自外出,可以先和当地派出所沟通,争取同意。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办法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
    2023-07-04
    440人看过
  • 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危害
    犯罪由于侵害了公民重要的权益,因此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犯罪。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生,既会对被害人造成经济的、健康的或生命的损害,还会对被害人的家庭造成间接伤害。同时违法犯罪的行为会对社会的秩序造成不良的影响。这有利于打击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保护公民正当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一、强奸怎么定义?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除了阿富汗、塞拉利昂、刚果民主共和国),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2023-03-11
    432人看过
  • 职务犯罪行为的危害性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渎职滥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及社会正常秩序的法律规范,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其特征为:(一)发案点多面广,涉及各个领域。涉案范围在扩大、行业在增多,职务犯罪已涉及社会管理及相关行业各个领域,而其中腐败犯罪案件占90%以上。(二)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增多。(三)窝案、串案犯罪形态显著。职务犯罪往往发生于关联岗位、行业系统、上下级关联人员之间,他们往往利用公共资源结成错综复杂的利益体,互惠互利,互相包庇。(四)涉案人员中,具有领导职务的人员多起重要作用。一类是在工作中利用职务和权利进行职务犯罪。另一类是在单位内部或上下级之间,具有领导职权的人员利用权力攫取钱财,索贿受贿,又以此操纵权力,形成买官卖官之风。(五)职务犯罪的影响及危害严重。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
    2023-03-15
    341人看过
  • 婚前性行为带来的危害
    婚前性行为会带来以下危害:一、婚前性行为破坏了传统道德使婚姻家庭关系的基石受到破坏。婚前性行为的发起者绝大多数是男性而直接的受害者却是女性。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不仅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且受到男性精神上的打击。在中国很少有男性愿意娶有婚前性行为的女性为伴侣,当男方知晓女方有这类问题时恋爱关系常被立即中止或使婚姻关系严重恶化。二、婚前性行为破影响了人际关系。在性行为上的松弛往往造成对婚姻采取轻率态度,一些婚姻关系被露水夫妻所代替,即使结婚以后也会隐藏危机。如有的因有婚前性行为,婚后夫妻间互相猜疑怀疑对方另有外遇;也有的婚前有性行为,婚后恶习不改另求新欢造成家庭的破裂。三、婚前性行为破造成女方心理上的压力。女方常感受到各种压力和指责产生自卑心理,如果与婚前发生性行为的男子结婚,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女方的心理会逐渐平静;如果怀孕以后又被抛弃,对她的一生则可产生重大影响心里留下一片永远抹不去的阴云和创伤,
    2023-04-25
    490人看过
  • 内幕交易行为的危害性
    一、内幕交易行为的危害性内幕交易行为严重违背三公原则,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权益,其危害的严重性必须引起重视:1、内幕交易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与复杂性,从案件的发现到调查、认定及追责都具有一定难度,被惩处的犯罪者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2、近年内幕交易案的查处力度加大,监管部门也多次表态零容忍,但与市场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二、打击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的举措1、提高案件的发现能力相关部门近年充分利用科技投入,借力大数据进行捕杀,使内幕交易的藏身越来越难。另外,证监会已宣布建立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奖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如果举报奖励制度有进一步突破,与处罚金额挂钩更紧密,对打击违法行为的促进作用会更显著。2、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是遏制违法的重要手段。《证券法》规定对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在实际处罚中,不少案件的
    2023-04-24
    155人看过
  • 碰瓷行为的危害与酒驾
    酒驾被碰瓷是属于敲诈勒索的范畴。敲诈勒索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钱财为目的,以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索取钱财。在很多酒驾碰瓷事件中,碰瓷人以酒驾司机不敢声张,害怕被处罚的心理,要求司机赔偿医药费等,索取一些较大数额的钱财为自己非法持有,这便符合了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比较大或者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的,将会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酒驾被撞不论酒后驾车者是否是在本身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被撞的,都要接受行政处罚。只不过,如果是对方责任的,对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
    2023-07-04
    119人看过
  • 吸毒行为的社会危害与刑事处罚
    吸毒治安处罚如下: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国严厉打击毒品,有吸毒行为,按照上述处罚;2、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精神病吸毒是否进行治安处罚要看精神病是否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吸毒,如果是的话,则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
    2023-07-02
    62人看过
  •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法。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法。2﹑因果关系的特定性法。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法。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定性表现在它只能是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法。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法。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法。在刑事案件中,只能从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危害行为中去查找原因法。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刑法因果关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法。在刑事案件中,危害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危害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法。因此,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作具体分析法。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以上文章由刑法整理所得,如果有刑事诉讼方面的问题可以详细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辩证唯物主义
    2023-06-01
    179人看过
  •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如何量刑
    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1、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2023-06-21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危害行为如何理解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2
      危害行为是指在行为人的意志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是人的身体的积极动作,是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 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当去做某事而不去做。 在《刑法》中,只有在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并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时的不作为,才是刑法中的
    • 危害行为的含义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4
      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和意志主导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根据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理论,危害行为是构成要件的应当性或犯罪客观方面的核心要素。1、危害行为是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由行为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2、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危害行为不等于违法行为,但如果是这样的危害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属于违法行为,相关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
    • 刑法上的哪些行为称为危险驾驶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0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危害行为行为可以分为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7
      危害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就是积极的去行动,即所谓的“明知不能为而为之”,例如抢劫。不作为,是指有义务实施某行为而没有实施该行为,即所谓的“明知当为而不为”,例如消防队员在救火过程中临阵退缩。 不作为构成犯罪的前提是:有义务、有能力履行该义务、产生了危害。 特定专业职责人员因为不作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视情况而定。 典型的不作为犯罪,例如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
    • 什么是危害行为?危害的危害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8
      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按照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理论,危害行为是构成要件的该当性或犯罪客观方面最核心的要素。 1、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2、危害行为的基本形态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犯罪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 对于危害行为,并不等同于违法行为,但如果是这样危害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属于违法行为,相关人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