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1:24:45 373 人看过

聘书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公司发出的聘书,从法律效力分析只是一个要约,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当然成立。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是否真正建立劳动关系,还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并真正履行合同,劳动关系才成立。

聘书和劳动合同一样吗

一、聘书和劳动合同一样吗

1、聘书和劳动合同不一样,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的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顺延和续签是一样的吗

劳动合同顺延和续签不一样。顺延就是在原有劳动合同期限的基础上继续延长,继续在该单位工作。顺延只能是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顺延。续签就是终止前一份劳动合同,并新签一份劳动合同,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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