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转让的扣除额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5:43:17 196 人看过

一、旧房转让的扣除额怎样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二、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确定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是否和产权证一样?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双方是否履行二手房的程序?

关于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明确付款方式

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7、确定交房时间

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8、违约责任不容忽视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转租房子:服务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从转租租的房子要交服务费。转让方式办理转让,即按照交易程序办理转让。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转租房子要交房产税吗?转租行为是否缴纳房产税的问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此,国务院通过列举的方式在条例中
    2023-07-05
    217人看过
  • 怎样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扣除限额
    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请问,住房公积金的扣除限额如何确定?答: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也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有一定比例和限额控制的,现叙述如下,供参考:按照国务院2002年3月24日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见,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受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规定的缴存比例两个因素的影响。关于“缴存比例”,《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
    2023-05-05
    111人看过
  • 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准予扣除项目
    问题:我单位把一栋房产销售了,这栋房子是10年前买的,在转让时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准予扣除项目?答:吉地税函[2007]7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应委托经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评估报告和支付评估费用的正式发票。无评估报告的,按下列办法计算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无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以应缴纳契税的计税金额确定为转让收入,按扣除项目的金额=发票所载金额×(1+购房年度×5%)的公式计算扣除项目金额。(二)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无评估价格,又无购房发票的,实行核定征收。以应缴纳契税的计税金额作为核定征收额,依率计征。计税金额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核定征收率为0.3%;50万元至100万元的,核定征收率为0.5%;100万元以上的,核定征收率为1%.提示:看您属于哪种情况,有评估价格要提供评估报告及
    2023-05-04
    450人看过
  • 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2006年3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对土地增值税的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转让旧房的扣除项目作了进一步规范。由于旧房扣除项目的变化直接关系到旧房土地增值额的确定,也会影响旧房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现就转让旧房计算土地增值税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一、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一)转让旧房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的规定,转让旧房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需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二)转让旧房不能提
    2023-05-05
    200人看过
  • 员工服装折旧费需要定额扣除吗
    不合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因此按照劳动法之规定,员工的服装系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故此,员工无需承担该笔费用。离职时向辞职员工收取服装折旧费于法无据。离职扣除员工服装折旧费合理吗离职扣除员工服装折旧费不合理,员工的服装系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故此员工无需承担该笔费用。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3-08-01
    280人看过
  • 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如何扣除
    转让股权就是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份给另外一个人,这个是有偿的,要是无偿的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印花税是肯定有的,要是转让方还是自然人股东的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参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规定预交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在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一、股权收购要交哪些税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不同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不同的:一、当转让方是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主要有三种税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2023-03-15
    322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认
    一、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发生及应纳税所得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法》对何时确认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如何确认股权转让行为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仅作了一般性规定。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件对此作了明确,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例:2006年,甲企业用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乙企业以实物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共同设立A公司,A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2009年12月,A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600万元,A公司成立后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20
    2023-05-04
    43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对象
    确定债权转让的方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就是让与人丧失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由受让人取代成为新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保证债务人的知情权,使其知道原债权已经转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确定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的标准如下:1、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也可以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
    2023-08-07
    51人看过
  • 先扣借款利息,数额如何确定
    钱未借到先扣利息,借款数额按照实际借款数额确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时先扣除利息可以吗,借款先扣利息本金怎么算《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做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比如,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200万元,到期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为5万元,贷款人在提供借
    2023-07-04
    178人看过
  • 如何确定租户是转让还是转租
    一、如何确定租户是转让还是转租转租是房东租给你,你再租给别人,就是房东给你授权租赁权,你再把这个权利授权(注意是授权)给别人。这要经产权所有者(房东)同意,租赁权没有移交,只是授权别人使用。转让是房东租给你,你再将房屋的租赁权转给别人。实际上是租赁权利的转移,你不再享有租赁权。这也须得到房东的同意。二、公司转让的注意事情有哪些(一)检查购买的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问题;(二)在收购一家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检查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问题;(三)检查公司以前的经营状况;(四)检查转让的公司以前是否存在违法经营状况,到工商局查询档案中是否有不良经营记录;(五)检查年检是否按时参加;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公司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年检,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
    2023-06-04
    386人看过
  • 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
    一、离婚如何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离婚时可以通过银行的流水记录来确定财产转移的数额,可以从交易时间以及收集相关交易记录。可以查询一方名下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房地产公司汇款的具体银行,您尽量去获得对方的银行卡账号,最起码要知道是哪个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具体到哪个支行,如果能拿到银行卡号是最理想的。然后起诉离婚,向法院申请财产调查。二、离婚时期怎样预防财产转移1、要注意收集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就离婚案件而言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1)对房屋等不动产或其它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财产,以及虽不要进行所有权登记但金额、价值大的财产,应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产权证书,或达成出资协议、书写好共有证明。(2)注意掌握对方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收集对方的大额储蓄信息、取款的凭条或信用卡刷卡记录。既把握动向,又可以证明期间置业的出资事实。(3)掌握
    2023-04-29
    468人看过
  • 安置房如何确定份额
    这个确定的份额一般是户口人数进行确定的,而且各个地区不同。分类情况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安置房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安置房的入市销售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23-05-31
    408人看过
  • 金额未确定的债权能否转让?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债权转让的条件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认可。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4、债权的转移必须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债权债务金额不明确能否转让就债权标的的不确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加以区分,一种是转让时不明确的,
    2023-05-07
    90人看过
  • 如何确定股权转让财产的原值
    1、如何确定股权转让财产的原值(2)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按照投资时非货币性资产的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其原值(三)以自由转让方式取得的股权,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的,股权原值按取得股权所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股东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4)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增加股本,个人股东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税收试点政策扩大到全国实施的通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股权激励和股权转换的所得税,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除上述情形外,还应当按照股权转换金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新增股权的股权原值,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在转让部分股权时,应当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合理确认股权原值,“加权平均法”是用来确定股权原值的当然,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股权原值需要个人股东提供
    2023-05-02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旧房转让的扣除额的公式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 转让旧房如何缴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六、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r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r(一)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r(二)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
    • 房屋转让如何计算折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6
      1、出售房屋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房屋 2、收到房屋转让费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支付各项清理费用并计提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 4、结转房屋损益 A、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B、净亏损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简
    • 旧房土地增值税清算认定标准是什么,转让旧房可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7
      旧房土地增值税清算认定标准;分几种情况:一、转让旧房能提供评估价格的。转让旧房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三是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此外,纳税人支付的评估费用准予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二、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
    • 股权转让如何扣除个税?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8
      自然人之间股权转让的核心是财产交易,必然涉及个人所得税。这次我们来看看股权转让的税收处理: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申报纳税。根据我国《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股权转让的个税,出售股权的人是应纳税人,是应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