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一裁终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09:21:35 181 人看过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一裁终局。根据法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劳动仲裁胜诉一般的上诉期是多久

在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裁决后的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终局裁决以外的仲裁裁决,当事人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仲裁该怎么强制执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对争议做出裁决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去哪里申请强制执行,应该是许多劳动者比较困惑的事情。首先,如果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属于一裁终局,即裁决的每一项赔偿数额,均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双方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不生效,不存在对仲裁裁决结果强制执行的情形;其次,如果仲裁裁决裁决结果属于一裁终局,劳动者决定不起诉的,或者劳资双方都在领取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便可依据生效的裁决结果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劳动仲裁委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属于法律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对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法律有区别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的特别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调解书等,依法应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这点是与法院文书的强制执行是有区别的。

三、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什么?

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生效。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以及因执行国家标准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劳动仲裁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相关文章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的劳动关系也随之解除。一、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几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未签合同到期可以不去上班吗签了劳动合同应当履行通过劳动的义务,不能不去上班。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去上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三、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是的,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
    2023-03-25
    66人看过
  • 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提出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一、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补偿金?(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2)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提出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2023-06-04
    26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纠纷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
    2023-02-25
    25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有补偿吗,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怎么支付
    一、劳动仲裁有补偿吗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所以申请劳动仲裁与有没有经济补偿是无关的,要依据申请仲裁的事项而定,如果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败诉后就有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
    2023-04-19
    135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效力如何?是否一裁终局?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群众提出这样的疑问:劳动仲裁的效力如何?是否一裁终局?越秀法院葛法官将为大家解答疑问。在我国,劳动仲裁不同于普通的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在发生劳动争议以后,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一裁终局的制度,即在法律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规定,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能够得到解决,而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说,一裁终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的问题。然而,在设立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制度的同时,法律同时规定了片面终局制度。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2023-06-06
    46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等同于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书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终止书算作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书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终止书和解除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文件,虽然它们都涉及劳动合同的结束。劳动合同终止书是指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结束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送的文件,其中应包含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时间、工资待遇、社保福利等相关内容。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某种原因,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关
    2023-08-30
    489人看过
  • 社保与劳动解除合同是否等同于现金补偿?
    用现金补偿代替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保险。由于单位缴纳的社保费只有少部分划到职工个人账户上,如果员工要求单位按应缴社保费数额对自己进行现金补偿,这就等于要求单位把应该缴给国家的钱支付给自己,这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以现金补偿抵交社保不合法案例介绍:今年3月,经营一家厨具公司的老板梁先生被公司销售人员告到了劳动仲裁,员工汪某以“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在公司就职期间公司未给自己上基本社会保险”为由,要求公司补交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的基本社会保险。记者采访时发现,看似一起普通的劳动纠纷,却蕴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故事,原来,公司早已就未能及时给员工上保险一事做过补偿,而汪某拿到了补偿款,却矢口否认,反“咬”了公司一口。据了解,梁先生负责管理的朝阳营业部一共有5名销售人员,在2007
    2023-07-04
    325人看过
  • 多少金额的劳动仲裁用一裁终局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适用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作出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
    2023-06-12
    271人看过
  • 一裁终局是否不包含劳动纠纷
    以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不服可以上诉吗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案件对裁决不服是不能上诉的,但可能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
    2023-07-27
    372人看过
  • 恢复劳动关系一裁终局是否适用
    一、什么是一裁终局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主要问题之一是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许多劳动者,往往因拖不起时间、打不起官司,使得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这个问题在社会上表现得比较突出。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实现便捷高效,本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一裁终局。一裁终局能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二、一裁终局是否适用于恢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争议是不适用仲裁终局裁决的。《劳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
    2023-04-15
    297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劳动合同终止赔偿标准)
    第一,我们先看补偿金的计算,补偿金=N*月工资。通常说的“N”是怎么来的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这个N指的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简单理解,工作年限在6个月以内的,N=0.5;超过6个月的,N在1-12之间。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注意,如果平均工资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三倍封顶。举例说明,如果一个劳动者每月工资收入10万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是2万,则这个劳动者的补偿金计算时,月工资=6万,而不是10万。第二,说完了具体计算方式,我们来说一说,什么情况下应该支付这个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解除合同;二是终止合同。解除合同指的是劳动
    2023-06-04
    326人看过
  • 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查询
    如果用人单位在和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已经沟通好了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一定的工作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算一年,如果未与员工进行及时沟通,擅自进行开除的话,员工可要求支付双倍的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2023-07-09
    375人看过
  • 内退一次性补偿金和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的标准:如果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的,则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一、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处理公司被收购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收购后形成的新公司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公司倒闭员工被辞退如何赔偿公司倒闭员工被辞退的赔偿如下: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六个月
    2023-04-12
    439人看过
  • 终止合同非裁员高补偿解除合同
    [导读]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终止是指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解除天津网讯帮办员杨华军即时播报王先生曾是老国企天津海河洗染店的职工。1988年由于原单位不景气,与天津鼓风机厂联营。可是到今年11月份,他和当时一块过去的几个工友不得不面临下岗。拿合同没当回事王先生所在的海河洗染店是在1988年与天津鼓风机厂进行合伙型联营的。所谓联营,就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而合伙型联营,是指联营者之间,共同经营,但是不具备法人的条件,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者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当时海河洗染店联营时的资产是两套底商,现租给
    2023-06-05
    274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补偿数额标准: (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更多>

    • 劳动合同解除一裁终局要经济赔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0
      对于追索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一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2、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
    • 劳动仲裁是否是终局裁决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7
      只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才是终局裁决。即: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这两种裁决劳动者不服可以起诉,用人单位不服不能起诉。仲裁确有错误的只能申请撤销。
    • 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一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8
      “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2、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
    • 是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
      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