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期限合同也须办理保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8:02:11 56 人看过

读者来电:我们公司最近有个项目需要临时工作人员,想签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想咨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要不要约定试用期,是否扣保险,合同终止是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怎么处理等。

律师解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质上属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该合同中劳动者享有与固定期限劳动者一样的休息、休假权,如果存在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班费支付办法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用人单位需要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保险,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只要双方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即使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律师提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使用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有在任务明确或者季节性、临时性强的情况下才适用,不建议企业随意签订这类合同。如果企业在不适合的时候签署了这种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企业将面临败诉的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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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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