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患者有哪些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09:00:50 497 人看过

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一、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具体是指什么

1、有关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是指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企业合并破产后职业病患者待遇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疗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除非劳动合同期满或劳动者提出,一般不得解除或终止职业病人的劳动合同,应妥善安置职业病人。一到四级绝对不能解除,五到十级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自行提出、严重违反企业相关制度或犯罪等。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者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办理工伤认定、劳
    2023-06-24
    426人看过
  • 什么职业病?包括哪些范围?患有职业病后享有哪些待遇
    什么叫职业病?包括哪些范围?患有职业病后享有哪些待遇?【深圳企业法律顾问】答:《劳动合同法》第17条明确将职业病的防护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什么叫职业病?包括哪些范围?患有职业病后享有哪些待遇?【深圳企业法律顾问】答:《劳动合同法》第17条明确将职业病的防护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主要包括工业生产中由于机械原因引起损伤,或化学物品刺激等原因引起的损害,即由于人体受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影响,造成人的某些器官的病变,或者引起全身性疾病。职业病有急性职业病和慢性职业病之分,多数为慢性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2条的规定,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保障部公布了《
    2023-06-05
    108人看过
  • 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对特殊职业病患者)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处理所谓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属于非法用工的行为。非法使用童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单位必须依法向伤残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两部分,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处理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三、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处理鉴于职业病的形
    2023-03-17
    418人看过
  • 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哪些待遇
    一、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哪些待遇1、用人单位要保障患有职业病劳动者享有以下待遇:(1)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3)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二、确定职业病必须具备的条件1、患者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上的劳动雇佣关系,而用人单位必须有工商营业执照(包括个体经济组织)。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如大家都知道的四川省油田井喷事故,百余名当地老乡硫化氢中毒身亡,因不是从事开采油田这项工作,只能认定为意外伤害事故,不能定为职业病;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2023-06-17
    105人看过
  • 职业病患者应得到哪些医治、疗养及相关待遇?
    凡被确诊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病待遇。?1?职业病患者的待遇,由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并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需进一步检查,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3?患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由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移交新单位。?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
    2023-04-22
    94人看过
  • 职业病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是否算工伤
    一、职业病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是否算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职业病一般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二、工伤认定标准哪些情况被认可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标准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2023-09-19
    350人看过
  • 特殊情况职业病患者享受何种待遇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处理———所谓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属于非法用工的行为。非法使用童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单位必须依法向伤残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两部分,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处理———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其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处理———鉴于职业
    2023-02-18
    373人看过
  •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时职业病患者工伤待遇的认定与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限为1年,可以核定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1.达到伤残等级的,离职与否关系着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
    2023-06-14
    78人看过
  • 工伤职业病有没有其它待遇?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3)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
    2023-06-29
    329人看过
  • 身患职业病的外来务工者享受与城市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
    上海终审一起劳动保险纠纷案身患职业病的外来务工者享受与城市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地在沪打工的电焊工小范与单位欣务公司的劳动保险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身患尘肺的小范得以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小范于2004年被确诊为电焊工尘肺病,并由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病致七级伤残。为此,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了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医疗赔偿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仲裁裁决后,小范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范的情况属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并已确诊患有职业病。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8月30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患职业病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即应参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赔偿。因此,法院判决欣务公司以2004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33
    2023-04-22
    434人看过
  • 患病工作待遇
    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应在规定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且约定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一些用人单位不闻不问,是一些职工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法律对这类员工也是有保护的。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员工患病治疗就没有工资”之类的规定也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且约定的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3-04-22
    243人看过
  • 关于认真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劳动厅豫卫监[1999]38号各市、地卫生局、劳动局、总工会:近年来,部分职业病患者持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职业病诊断组的诊断证明,到市(地)、县(区)劳动部门办理劳保待遇手续,因对其诊断证明有异议,致使职业病患者待遇未得到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此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职业病诊断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在职业病诊断中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二、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长会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的技术指导和疑难、无诊断标准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职业病诊断组负责省管单位职业病诊断工作。市(地)职业病诊断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工作。上述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均有法律效力,凭此证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有关待遇。任何
    2023-04-22
    455人看过
  • 患职业病劳动者调岗后工资待遇的认定问题
    一、患职业病劳动者调岗后工资待遇的认定问题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2023-12-03
    344人看过
  • 劳动工伤——职业病的待遇
    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2023-06-10
    5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患职业病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 职业病患者的职业病医疗保险待遇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15
      国家规定了职业病享受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康复费用、残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患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仍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
    • 劳动者患了职业病工伤应享受什么待遇?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1
      劳动者得了职业病,以下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 患职业病的,有工伤医疗待遇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2
      律师解答 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 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工伤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0
      劳动者得了职业病的工伤待遇是: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