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多久可以征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1:24:55 50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拆迁有异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自征收行政决定作出后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起。

一、各种劳动维权时效是多少年

各种劳动维权时效如下: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即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补偿方案可以申请复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地补偿方案不服的,被征收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复议后可以起诉吗

行政复议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复议机关未改变原行政作出的行政决定,则被告为原行政机关;

2、若是行政复议机关修改了原行政决定的,则被告为该复议机关。

一、行政复议起诉流程如下: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二、行政复议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的姓名,如果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需要标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年龄、职业、地址等;

3、需要提供委托的事项和代理期间;

4、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具体有哪些;

5、委托的日期以及委托人签章;

6、行政复议的委托应当以书面形式,如果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能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但复议机构要核实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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