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合同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16:40:13 280 人看过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只有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则无权提出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决定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只有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则无权提出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决定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非 全 日 制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的 注 意 事 项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以小时、日或者月为周期,劳动者在非全日制用工单位从事劳动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在这种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然而,由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解除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十五日工资后,方可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2. 结算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未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按时缴纳,则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经济补偿: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 保密条款: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不得泄露或者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6. 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争议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总之,在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但劳动者无权解除;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十五日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未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不得泄露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工人终止合同的权利和终止合同的形式
    雇员终止合同的权利如果雇主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威胁和迫害雇员,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劳动者发生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形式从主体角度看,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工人单方面终止和双方协商终止雇主单方面终止可细分为过失终止,非过
    2023-05-07
    107人看过
  • 合同提前终止,工资何时发放?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被公司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发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3-07-16
    356人看过
  •  合同终止时员工的权益保障
    公司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赔偿。若员工满六个月不满一年,公司也可按一年支付。劳动法规定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违法,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依据包括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损害、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关系、完成任务影响、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可解雇符合条件员工。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需要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员工赔偿:1.如果员工在合同期内被解除,公司将会按照劳动者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来支付赔偿;2.如果员工的工作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公司也可以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来进行赔偿;3.如果员工的工作未满半年,公司则需要按照每半个月支付一个月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劳动法中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是不合法,并且这样的一种后果就是用人单位需要为此而付出一定的赔偿责任的承担,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相关法律依据:劳
    2023-10-07
    381人看过
  • “临时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应否给予经济补偿
    [案例]吴、潘于1987年9月,钱、蒋于1989年9月先后被市冶炼有限公司招用为临时工,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且明示为临时用工性质。1998年10月31日,吴、潘、钱、蒋最后一次与市冶炼有限公司签订的临时用工劳动合同(1997年11月1日起,至1998年10月31日止[案例]吴××、潘××于1987年9月,钱××、蒋××于1989年9月先后被××市冶炼有限公司招用为临时工,并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且明示为临时用工性质。1998年10月31日,吴××、潘××、钱××、蒋××最后一次与××市冶炼有限公司签订的临时用工劳动合同(1997年11月1日起,至1998年10月31日止)期限届满终止。经公司研究决定,不再继续与申诉人续订劳动合同,并通告上述4名申诉人。公司亦未向其支付生活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金,也未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另查明上述4名申诉人不是××市冶
    2023-04-22
    77人看过
  • 当组织有条件终止劳动合同时,如何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1、如果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雇主宣布的雇佣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按照用人单位或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不等于终身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也可以依法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事先征求用人单位工会的意见,并书面通知劳动者: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提前三十日未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
    2023-05-07
    233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委托合同什么时候终止
    一、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要看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并分情况讨论。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二、委托合同什么时候终止委托合同终止一般发生在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
    2023-05-03
    123人看过
  •  终止临时用地的使用权
    该段内容讲述了临时用地使用权可能会被收回的情况。具体来说,这些情况包括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以及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且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等。以下情形下,临时用地使用权会被收回:一是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二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三是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各种原因。 因 公 共 利 益 或 城 市 规 划 收 回 临 时 用 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根据该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审批手续。如果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需要收回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3-09-08
    438人看过
  • 主合同终止保证合同是否终止
    一、主合同终止保证合同是否终止是的。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2023-05-06
    305人看过
  • 聘用合同可随时终止
    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聘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
    2023-07-05
    499人看过
  • 合同终止时如何处理特殊工种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对特殊工种不给予特殊待遇,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无偿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部分赔偿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p>劳动者无法律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半年不满一年的,应当支付一年工资,半年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劳动者应得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项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奖金和工资。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计算;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
    2023-05-07
    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时如何计算工资
    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解除并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为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这一规定,当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时,单位一次性结算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这一“小时”的理解似乎存在争议。一些朋友认为,这个“小时”要求雇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一次性结算并支付工人的工资这里的“时”是指“天”吗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不可见工资结算日为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和终止之日
    2023-05-07
    174人看过
  • 提前终止合同工资什么时候发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一、工作两个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钱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十年以上员工辞退怎么赔偿损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十年应付十个月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
    2023-03-26
    206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是终止合同还是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合同终止。下列情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规定的理由是:1、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害,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那么非违约方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3、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了损失,如果获利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
    2023-08-03
    170人看过
  • 农合工终止合同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终止合同的条件《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终止仅限于两种情形,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完善和丰富,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增加到了六项。《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一)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
    2023-02-28
    9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终止劳动合同时面临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2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
    • 解除合同的临时性终止怎么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8
      大家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工作调动、自购新房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尚在履行的租赁合同。那么对于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否需要向出租人进行赔偿,又该如何赔偿呢。 应当判断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原因,如果是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向出租人进行赔偿。 第二,可以分析该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明确的租赁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
    • 父亲的临时工协议到何时终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3
      不知你父亲的临时工协议的期限应到什么时间截止,如果没有明确的截止期限,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规定的。你可以从两个方面主张权利,一是从2008年1月 1日开始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自2008年2月至2008年11月应给付你父亲10个月的双倍工资。第二,单位与你父亲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应给予你父亲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给付你父亲一个月的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可
    • 合同终止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 合同终止,合同是否可终止,合同终止的意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0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合同的变更不同。后者是合同关系中的内容要素的变化,广义的合同变更还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但无论何者,合同关系依然存在。而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则是消灭既存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合同效力的停止也不同。合同效力的停止,是指债务人基于抗辩权的行使,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以停止债权的行使。抗辩权的作用在于阻止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因而它以请求权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此时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