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2:50:07 352 人看过

为及时掌握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提高防范执业风险、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有关规定,近日,湖北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今后,司法鉴定执业过程中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等七类情形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司法鉴定机构信息化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知晓相关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及处置工作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年度执业考评评价体系。司法鉴定机构无故不报、漏报、瞒报、谎报重大事项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视情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理,并载入执业诚信管理档案。因不负责任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项延误报告,或者违反相关保密规定引发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司法鉴定机构相关文章
  • 地域限制对司法鉴定报告的影响有多大?
    司法鉴定报告不受地域限制。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只要鉴定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即可。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司法鉴定报告规定是怎样的X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X司鉴中心(20XX)毒检字第X号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委托单位:XX县公安局委托日期:20XX年XX月XX日委托事项:对送检的江X检材作毒物分析送检材料:1、(开棺取出的)胃组织及胃内容物若干;2、(附于布片上的)呕吐物若干;3、敝狡1张。检验日期:20XX年XX月XX日检验地点:XX司法鉴定中心(一)检验过程1、胃组织、胃内容物和呕吐物毒物化学检验:分
    2023-07-03
    402人看过
  •  什么是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本文介绍了我国社会公示制度是公民知情权实现的体现,也是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体现。社会公示方式根据内容确定,分别或连续采用事先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等方式在新闻媒体、相关会议、文件通报、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有关行政村、基层站所公告栏上进行。对公示后的群众反映、建议和举报,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要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进行答复。根据宪法,公民有知情权,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是公民知情权实现的体现。也是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体现。有利于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实现,真正体现了“主权在民”的精神。社会公示方式根据内容确定,分别或连续采用事先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等方式在新闻媒体、相关会议、文件通报、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有关行政村、基层站所公告栏上进行。有关内容在向社会公示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对
    2023-09-02
    453人看过
  • 司法鉴定报告受地域限制吗
    司法鉴定报告不受地域限制。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只要鉴定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即可。鉴定人应当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2024-04-14
    451人看过
  • 事故鉴定报告没下来,司法鉴定报告可以签吗
    一、事故鉴定报告没下来,司法鉴定报告可以签吗在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中,无论是否存在伤残等级,只要进行了鉴定,都是需要给出书面的报告给申请人的。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
    2023-03-31
    130人看过
  • 湖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由于司法鉴定的项目比较多,在湖北的鉴定申请人有时会疑惑鉴定机关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情形,故而湖北省相关国家机关制定了湖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对各鉴定项目的收费进行了约束,申请人可以参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自己该缴纳多少费用。湖北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湖北省价格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向当事人或委托人收取的鉴定服务费用。本办法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经营者自主定价。政府定价的司法鉴定收费实行目录管理,目录由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目录以外的
    2023-06-04
    3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一、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
    2023-06-04
    258人看过
  • 湖北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有哪些要求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概念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二、湖北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后,方可在登记的业务范围、执业类别内,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2、省人民政府依法指定的对人身伤害医学鉴定有争议的重新鉴定或者精神病医学鉴定的鉴定机构,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备案。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设立的行业
    2023-03-19
    372人看过
  •  司法鉴定资格认定制度
    司法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四个方面:学历、工作年限和职称。具体要求如下:1. 具有司法鉴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两年以上;2.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3. 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4. 具有司法鉴定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司法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如下:1.具有司法鉴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两年以上;2.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3.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4.具有司法鉴定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司 法 鉴 定 人 员 的 职 称 要 求 是 什 么 ?根据《司法鉴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司法鉴定人员的职称分为司法鉴定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司法鉴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司法鉴定员需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同时通过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专业技
    2023-09-04
    335人看过
  • 湖北首次发布《湖北省商标发展报告》
    日前,湖北省工商局首次发布的《湖北省商标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省注册商标7.4万多件,居全国第13位。2008年,湖北省驰名商标再增11件,总数达38件,在中部六省位列第三。其中,注册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商标代理机构大多集中在武汉等大中城市。1997年,武汉**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湖北省第一件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2003年,劲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为驰名商标,这是湖北省第一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截至目前,全省现有中国驰名商标38件,其中通过行政途径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23件,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17件,其中有2件商标既获得了行政认定,又通过了司法认定。自1991年开始到2005年,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次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每次认定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421件商标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2008年,省工商局又组织开
    2023-06-08
    424人看过
  • 什么是限仓制度?什么是大户报告制度?
    限仓制匿,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为了使合约期满日的实物交割数量不至于过大。引发大面积交割违约风险,一般情况丁,距离交割期越近的合约月份,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量越小。根据不同的目的,限仓又分为以下几种:(1)根据保证金的数量规定持仓限量。限仓制度最原始的含义,就是根据会员承担风险的能力规定会员的交易规模。在期货交易中,交易所通常会根据会员和客户投入的保证金的数量。按照一定比例给出持仓限量,此限量即为该会员在交易中持仓的最高水平。(2)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会员,我国期货交易所一般规定一个会员对某种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此种合约持仓总量(单边计算)的15%,否则交易所将对会员的超量持仓部分进行强制平仓。此外,期货交易所还按合约离交割月份的远近,对会员规定了持仓限额,距离交割期越
    2023-06-06
    273人看过
  • 湖北污染重庆案定性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究竟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20日以发生在2014年8月份的湖北污染重庆的跨界污染案例,做了具体的解释。环保部正式公布了2014年8·13湖北省建始县XX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泄漏致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质污染事件调查结果。环保部副部长翟某说,这是一起企业违法试生产、违法排污引发的跨省界重大环境水污染责任事件。2014年8月13日,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成立了有关专家参加的部省联合调查组,经现场勘察、比对资料和组织专家论证,认定该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翟某介绍,经过评估,事件造成重庆市巫山县、奉节县共4个乡镇约5万人饮用水受到影响,直接经济损失334.32万元。肇事企业已被湖北省环保厅处以100万元罚款。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其厂长程某某已被司法机关批捕在押。
    2023-04-24
    110人看过
  • 鉴定报告要记载哪些事项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委托人;2、委托事项;3、提交的相关材料;4、检验、鉴定的时间;5、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公安部门会根据亲属的请求对死者做尸
    2024-01-24
    223人看过
  •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加强党和政府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伤亡事故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以保证安全生产,搞好劳动保护工作。一、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掌握伤亡事故信息,统计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和采取预防措施的必要手段。国务院1956年5月25日颁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中对事故定义、事故分类、报告程序、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和审批程序等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它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都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对管辖范围内的职工伤亡事故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而且,不论事故大小都须按有关规定认真进行登记、统计和调查分析处理,对每起伤亡事故都应采取“三不放过”的态度,即
    2023-04-24
    405人看过
  •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报告
    第一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第二条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逐级归口上报。凡属上报集团公司的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电报或传真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或总调度室。凡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有规定要求报告的事故,事故单位应按规定报告。第三条发生有人员伤亡或中毒的事故,应在保护好事故现场的同时,迅速抢救受伤或中毒人员,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应以企业领导为首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第四条凡发生上报集团公司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按事故报告的规范格式(见附件)写出正式报告,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环保监督局。企业在上报事故报告时,应将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登记表》
    2023-04-24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更多>

    #司法鉴定机构
    相关咨询
    • 领导干部怎样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如实申报,接受核查
    • 重新司法鉴定的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5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 如何建立建全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备案制度的调研报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个调研的活动必须实际去做,不能不劳而获啊
    • 外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外资金融机构发生下列重大事项需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及时报告:(一)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出现重大问题;(二)总管理机构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三)总管理机构的重组、分立、合并和主要负责人的变更;(四)总管理机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问题;(五)总管理机构注册地监管法规的重大变更;(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外资金融机构应当在其总管理机构公告重大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
    • 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依据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由中共中央于2019年2月28日印发,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