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职工和集体职工有哪些不同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1:53:00 470 人看过

1、全民工:指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和事业单位都有用人的自主权,对员工实行合同制(聘任制),全民单位在体制改革以后招来的职工。2、全民集体工:计划经济体制下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3、全民工:企业实行合同制,招收的工人为全民合同制工人身份.劳动合同法对固定工安置问题没有规定,必须按照国务院及劳动、人事部门当时的规定来办。4、全民集体工:工资和福利由国家全包。在国家财政不堪负担的情况下,一部分企业不得不转为地方国营即小全民所有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有什么区别

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的区别如下:

1、缴费周期不同,职工实行按月缴费,一般由单位代扣社保;大部分城市的城乡居民都是按年缴费,缴纳的保险费用每年有一定的提升;

2、受众不同,职工社会保险主要面向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享受退休金的退休人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主要面向城乡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如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居民、青年学生、低保户、残疾人等等;

3、缴费性质不同,职工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一种社会福利,具有强制性,既是权利,同时也是城镇职工的义务。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政府相关部门一旦发现企业没按照标准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该公司除了会被纳入失信名单,还会面临巨额罚款。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属于自愿参保,没有强制性,居民根据自己愿望和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参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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