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09:54:59 465 人看过

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历程11988年3月,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从预防腐败入手,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尽可能地公开办事制度,以便得到群众的监督。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从健全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的高度,深化了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在乡(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并对县(市)级以上政府的政务公开提出要求。政务公开推行范围不断扩大,推行层级不断延伸。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提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2003年6月,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政务公开开始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乡镇和县级政府日渐规范,在市(地)级政府全面推行,在省部级行政机关逐步推开。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提出“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狠抓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2007年,,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政务公开。全国的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所属部门已普遍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发布政府公报。2007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发国务院第49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10月27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在讲话中指出,要把政务公开摆上更重要位置,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政务公开方面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17哪些行政收费将取消

4月1日起这41项收费将取消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两部门发文,要求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于2017年4月1日取消或停征,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为了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两部门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5项,包括取消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停征卫生计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费、质检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检验费等。个人方面,取消或停征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其中,取消4项,分别是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中央党校培训费等。停征2项,分别是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报送财政部。大家可以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经历了比较漫长的改进过程,至今政府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已经有了清晰明确的公开规定,并且对于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适当减免,例如房屋转让费用、结婚登记费用等。大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办法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以促进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中收费标准为?

(二)、复制费。通过纸张、光盘等介质向申请人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可以收取复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1、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A4纸每页0.3元,A3纸每页0.6元;彩色复印A4纸每页1元,A3纸每页2元。

2、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A4纸每页0.5元,A3纸每页1元;彩色打印A4纸每页1元,A3纸每页2元。

3、光盘刻录(含光盘):VCD每张4元,DVD每张5元。

4、邮寄费。按照国家规定的邮政资费标准收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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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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