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合同签了没放款可以撤销,不过要在没办理抵押之前。如果办理了抵押就不可以,因为办理抵押后就认定位合约已生效,不可以单方违约,如果这时候还想撤销,视为提前还款,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根据合同约定交违约金,贷款前期产生的费用不退不补,且这次违约会上征信,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以后申请贷款会有一定的影响。
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
一、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
1、房子过户了3个月没放款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如果是因为买方未成功申请贷款导致银行未放款,且与买方在购房合同中写明了房款的支付时间,那么买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果买房已成功申请贷款,只是钱还未打入本人的账户内,可以先催告买方,催告后买房仍未支付房款,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将房屋返还。
2、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二、房产过户准需要哪些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
银行准备放贷未签合同是否可以取消
136人看过
-
贷款未发放能取消担保吗
337人看过
-
银行不放款是否可以取消卖房
450人看过
-
房贷尚未偿还,是否可以为其提供公正贷款?
301人看过
-
贷款审核未通过,是否可以取消房屋交易?
378人看过
-
买房后未过户,是否可以取消购买?
250人看过
房贷是指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购房为目的的借款合同,通常包括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购房者通过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获得一定期限的贷款额度,用于支付购房款。在贷款期限内,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可能... 更多>
-
是否可以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6尊敬的用户: 您好!关于您在四川省成都市申请贷款过程中提前取消贷款的情况,我们为您提供了详细解释与处理建议,具体如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如果您已签署贷款协议但未能等到放款便决定取消贷款,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这将被视为提前还款。此外,根据您的个人信用评级系统(CreditReport),此次违约行为将记入其中。我们提醒您,个人信用评级对您未来的贷款申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务必谨慎对待。
-
经过贷款审批但尚未发放贷款,可以取消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25若申请贷款事项符合正规程序并经过全面审批审核通过,将涉及签署一份借款借据签字程序(共六联)。除非签署这份文件,借贷双方将无权执行贷款行动,因此也会停止整个贷款发放过程。如果贷款仍处于审批阶段,您可以向客户经理请求终止贷款现阶段的审批流程。如果贷款业务已经顺利发放,那么只能考虑提前偿还相关事宜。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至少签署一年的贷款期限要求,否则将产生相应的违约金和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根据
-
4S店尚未收到车贷放款,是否可以取消贷款计划?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2在签署车辆贷款合同后,如果贷款尚未发放,该合同是可以取消的。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借款人获得贷款资金时立即生效。 如果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当事人将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以订立合同为借口,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相关的关键信息或提供虚假情况; (3)存在其他违反诚实信用
-
购买房产贷款尚未发放,可以退款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4若贷款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责任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的质量或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者由于全国性的贷款政策调整、银行信贷规模受限等不可控制的政策因素所导致的,购房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除现有购房合约并进行退房操作。反之,如果购房者自身的失误,例如未按期提交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或者其偿付能力不足,经银行审核后发现其并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从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得所需贷款资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
尚未发放的职工工资可以预先支取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16关于预支薪资的概念,它实际上指的是员工在应发工资尚未到达约定发放时间之前,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前申请支付其工资。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其进行明确规定,因此预支薪资的效力完全取决于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劳资双方的自愿协商结果。从财务角度来看,预支薪资与向公司借款具有相似性,两者均被计入“其他应收款”这一会计科目下。 相较于借款而言,预支薪资更多地体现了员工的个人意愿,而借款则更倾向于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