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土地抵押融资的违法情况有哪些。对未办妥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审批手续、未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者合法土地使用权、未依法购买和补偿的,政府直接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抵押贷款融资通知书形式指定的单位或公司。2违反《土地储备办法》规定,扩大土地储备实施主体,不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为土地储备提供非法抵押担保的。(3)不履行土地出让、划拨等供地手续,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供地并办理抵押融资登记的。这种划拨土地不具备在市场上实现的条件。通过虚假的供地手续,即办理出让手续后返还土地出让金,将土地资产转让给融资平台,获得抵押贷款。比如,某县政府通过专题会议纪要,将原划拨的办公、教育、科研用地转让给该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融资贷款,并利用几块土地进行抵押贷款。
4。对未缴足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登记。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会议纪要等形式,责成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对尚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地块进行分割登记,用于抵押融资。
5。违规利用水库、公园、绿地、党政组织用地进行抵押融资。地方政府主要以登记代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转让土地或直接以融资平台公司名义登记。这类土地的实际用途和规划条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这类土地的真实身份仍然是公共土地,属于划拨性质。一旦需要用于还债,就无法在市场上变现。如市政府批准收购、储备市委办公厅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地数十亩、数千亩,并按商住用地划转市政府几大融资平台,为大额融资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事实上,上述土地仍由原用地单位按原用途使用,只是由备案手续改为经营性土地资产进行抵押融资。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明确要求地方政府采取还贷、解除抵押担保、注销抵押登记、更换抵押物等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整改处理。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规范地方土地抵押融资。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土地初始登记为基础,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与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评估。(一)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转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估价结果经抵押人认可,并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出具确认文件,准予抵押;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和份额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性质进行差额抵押。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出具确认文件,批准抵押。过户费金额核定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在抵押许可证中规定该宗地的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中应注明“本许可证仅作为抵押证明。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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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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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不能设定的情况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5不能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我国禁止买卖,当然不能作为抵押品。第二,地面上没有房等建筑物,建筑物的单独国有计划土地使用权。这是因为,以分配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没有土地处分权。第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已承包的经承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除外。第四,乡(镇)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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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标准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4以下仅供您参考: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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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融资方式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12地方政府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直接融资。这类融资主要以地方政府为融资主体而获得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具体表现为: (1)财政资本金投入而获得的股权收益; (2)由财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而带动外资和民营资本的投入; (3)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内外政府债券; (4)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 (5)获得中央转贷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国政府的贷款; (6)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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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哪些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4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只能是国土局,乡政府并没有实施征收土地的权限,如果乡政府对土地进行征收,属于违法行为。 二、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分为两级主体两级部门,一是设区的市政府及其国土局,二是县(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局。征收土地时经常出现违法实施主体的情况,为鉴别征收土地实施主体的合法性,明确如下: 1.乡镇政府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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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违法征地具体有哪些情形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9(一)未经批准非法占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超越审批数量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三)不按照批准用地的位置及范围占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