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信息保护是什么,具体措施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8-08-31 00:00:42 281 人看过

网络安全法信息保护是什么

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网络安全法》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成为社会运转的神经系统。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国际惯例,此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和强调,非常及时而且必要。

国家网信办曾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一直是网络攻击的受害国,每月有1万多个网站被篡改,80%的政府网站受到过攻击。

网络空间的主权不仅包括对我国自己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保护的权利,同时包括抵御外来侵犯的权利。“当今世界各国纷纷采取各种措施防范自己的网络空间不受外来侵犯,采取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段保护其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网络安全法作出这一规定,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表明了我们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坚强决心。”

现实社会中,出现重大突发事件,为确保应急处置、维护国家和公众安全,有关部门往往会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网络空间也不例外。

在当前全社会都普遍使用信息技术的情况下,网络通信管制作为重大突发事件管制措施中的一种,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在暴恐事件中,恐怖分子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进行组织、策划、勾连、活动,这个时候可能就要对网络通信进行管制。

《网络安全法》提出,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等临时措施。

具体措施是什么

(一)规范了相关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责权范围

《网络安全法》规定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项规定有利于理顺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建立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根据该规定,中央网信办为国家层面上的网络安全协调机构,公安部、工信部等涉网部门职责分明,有助于推动相关部门共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二)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商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必须符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目的明确的原则,知情同意的原则等;同时还规定了网络运营商应遵守对收集信息的安全保密原则、公民信息境内存放原则、泄露报告制度等。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要求其遵守公民信息境内存放原则,确需向境外提供的信息,应进行相应的安全评估。对于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要求其收集个人信息时应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还要遵守相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通过以上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网络运营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等相关信息采集主体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个人信息的使用权边界,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三)提高了个人对隐私信息的管控程度

《网络安全法》规定,公民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通过引入了删除权和更正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个人对隐私信息的管控程度。

(四)增强了针对侵犯个人信息权益行为的威慑

一方面,《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措施。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如未能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罚款,甚至面临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被处以最高十万元的罚款。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法》客观上增加了相关运营单位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成本。相关运营单位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由于通知会产生很高的成本,发生泄露问题也会对企业声誉产生极大影响,这就倒逼企业必须提高信息保护能力,确保不会出现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

当前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

1.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

近日,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与封面智库联合发布的《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揭示了当前我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面临严峻形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份《报告》显示,超过70%的参与调研者认为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26%的人每天收到2至3条甚至更多的垃圾短信;20%的人每天收到2至3个甚至更多的骚扰电话;多达81%的参与调研者经历过对方知道自己姓名或单位等个人信息的陌生来电;53%的人因网页搜索、浏览后泄漏个人信息,被某类广告持续骚扰;租房、购房、购车、车险、升学等信息泄漏后被营销骚扰或诈骗高达36%。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能意识到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如何防范个人信息侵害,在使用个人信息载体时疏忽大意或不知如何采取防范行动。日常生活中,证件复印件、快递单和手机是泄露个人信息重要载体。很多人将证件复印给相关机构时,从不注明用途;一些人将写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直接扔掉而不加处理,给信息被泄露造成了隐患。个人信息的泄露是网络诈骗泛滥的重要原因,今年以来舆论特别关注的山东徐玉玉遭电信诈骗死亡案、清华大学教授遭电信诈骗案,皆因个人信息泄露之后的精准诈骗造成。

2.个人信息被贩卖、被滥用现象严重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大肆贩卖个人信息。目前,个人信息被贩卖的范围日益扩大,从传统的工商、银行、电信、医疗等部门向教育、快递、电商等各行各业迅速蔓延,涉及社会公众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形成了庞大的“灰色”产业链。被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可以说是无所不有,对社会和公民生活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个人信息的非法贩卖行为给广大群众在经济、名誉等方面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大规模的信息泄露和信息非法买卖助长了短信骚扰、电话诈骗等恶意违法行为,我国的个人信息被滥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37%的网民因网络诈骗而遭受经济损失。从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一年间,我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人均损失133元。个人信息被滥用已严重侵犯和损害了公民的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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