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正常解除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12:10:31 79 人看过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上面内容的学习,关于小公司劳动合同正规吗等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相应的了解了,不一定小公司的劳动合同就不正规,如果我们发现用人单位给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不公平性,我们是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商讨的,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在我们入职后也都是需要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样也就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我们的工作及避免以后在工作中出现的不必要的纠纷。

一、小公司劳动合同正规吗?

也不一定小公司的劳动合同就不正规,如果我们觉得对用人单位给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意义,我们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采用当地劳动部门的标准劳动合同版本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合同抗辩权属于什么情况
    行使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对方未履行前,双方可以拒绝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即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即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无法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先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况是怎样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情况下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一、不履行债务的。二、债务完全不符合约定,实际构成不履行的。三、履行的债务部分符合约定,构成部分不履行的。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原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先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
    2023-06-23
    7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非正常作废增值税票
    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的非正常作废发票情形,主要有:1.违反政策规定擅自作废发票。对当月未收回发票全部联次、或购买方已认证情况下不得作废发票,但部分纳税人违反政策规定,擅自将发票作废。2.故意作废专用发票,延迟税款入库时间。部分纳税人利用作废发票人为调节当月应纳税额、或调节各月的税负,在某个月份发生应税业务并开具了发票后,发现当月应纳税额过多、或税负偏高,在当月开具后当月末作废,次月或几个月后重新开具并做收入。3.故意作废专用发票,少缴税款。此种类型主要发生在经营钢铁等可直接对终端消费者的纳税人,纳税人本来已正常销售开具发票,但购货方提出可否不要发票便宜点,销售方人为作废,收入不做账。此种情形属于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应采取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等措施处理。4.购货方为了达到抵扣目的,要求销货方作废。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进货物,本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发票后得知小规模纳税人购入货物取
    2023-05-05
    333人看过
  •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途径是什么?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何进行辞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
    2023-04-16
    327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法解除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即:(一)从事危险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者负伤的。(四)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5)从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不足5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为了在特定情况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在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以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按本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I)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II)工人被证
    2023-05-07
    86人看过
  • 装修合同什么情况属于诈骗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份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5-18
    281人看过
  • 什么情况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
    一、什么情况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一)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二)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2023-05-06
    386人看过
  • 正常劳动合同解除要多久
    正常劳动合同解除一般要三十天或三天。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分以下三种情形:一、通知后三日解除。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二、通知后三十日解除。此规定限于以下几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立即解除,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2023-08-15
    433人看过
  • 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一、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
    2023-05-28
    359人看过
  • 正常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
    2023-03-27
    21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属于合同解决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虽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但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要使当事人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同样,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也有民事责任的存在。这些条款的效力是独立于合同的效力的,合同的有效与否、变更与否或者终止与否都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包括协商、仲裁、诉讼等。仲裁形式解决争议采取一裁终局制,并且仲裁排除诉讼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
    2023-07-27
    28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一、法律规定提出离职多久可以走法律规定辞职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公司解散后员工怎么办公司解散后,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可以依法
    2023-03-26
    44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要满足什么情形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当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解除法定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表现在,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
    2023-04-14
    7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处理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何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
    2023-03-07
    272人看过
  • 解除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属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解除合同与撤销合同有什么区别(一)适用条件不同:如果出现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合同订立明显不公平、一方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意愿订立合同这三种情况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而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了: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合同等;经过对比可以发现,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是在不同情况下适用的;(二
    2023-06-25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不正常的离职属于什么情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9
      正常离职指的是劳动者个人意愿主动申请离职,或其他客观因素必须离职如劳动者不能再适应岗位;非正常离职一般是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给予其辞退决定,或劳动者擅自离职等情形。
    • 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情况属于正常情况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2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 劳动合同解除不得解除的情况属于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8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解除无期限合同有什么常见情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5
      1、协商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法定解除。 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
    • 什么情况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