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机关登记后,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或者林权证。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自成立之日起施行。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草原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林权证等证件,登记备案,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均纳入《土地承包经营证》或《林权证》。登记机关除按规定收取证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如何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权属、承包权性质和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情况下,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附件抵押担保的贷款业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是依托农村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承包农户。申请人除应具备中国农业银行的基本信贷制度和个人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丰富的种植养殖经验和技术,其中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短2年以上,养殖业生产经营不少于3年。(2)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3)大田作物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种植面积,一年一熟不少于100亩,二熟不少于50亩;棉花、蔬菜、莲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4)水产养殖。鱼塘、网箱集约化养殖面积不少于50亩,大型湖泊、水库自由养殖面积不少于500亩。(5)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有温室等设施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林果、花卉、苗木、人参等特色农业,种植、养殖面积不得少于5亩。(6)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养殖面积准入条件可以达到上述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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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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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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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当向土地承包的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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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谁颁发?是什么机关啊?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0其发证机关是: 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由农业部监制、省人民政府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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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 人民政府是否应当向承包方颁发经营权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199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明确要求:“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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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效力如何认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调解、仲裁和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证据,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不用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发证,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