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相关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31:59 362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自己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仲裁的时效

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是劳动者很关心的问题,

从中断时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及相关问题
    一、集体仲裁的程序第一步:提出申请并登记。第二步:情况核实之后,相关单位会立案审理。若不予受理可选择直接起诉。第三步:庭前调解。第四步:调解成功后直接结案,若调解失败就进行开庭审理。第五步:裁决结果宣布,若不服可再行上诉。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集体仲裁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
    2023-03-16
    189人看过
  •  劳动仲裁诉讼的相关问题概述
    劳动仲裁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包括: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以及其他与劳动相关的争议。劳动仲裁诉讼的具体受案范围包括: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以及其他与劳动相关的争议。 劳 动 仲 裁 诉 讼 涉 及 哪 些 方 面 ?劳动仲裁诉讼是劳动争议当事人争议解决方式的一种,其涉及哪些方面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诉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
    2023-09-06
    329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对用人单位已不存在什么劳务关系以及临时工的情况。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工作的时间长短,判断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就要看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了用工关系,而进一步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用工关系,则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
    2023-08-17
    342人看过
  • (3)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法律问题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程序是什么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作为给劳动者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7-07
    158人看过
  • 劳动仲裁相关问题解答:劳动仲裁法律咨询中心
    1、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2、劳动仲裁程序—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
    2023-07-03
    244人看过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政策问答
    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2、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3、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法定内容包括: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纪律;⑤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⑥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上述法定条款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约定下列内容:①试用期;②津贴、补贴、福利待遇;③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④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4、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应具备什么条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则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个体经济组织。5、如何
    2023-06-10
    8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及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的要求: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是多久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分为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在已经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间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使用劳动者,然后才与劳
    2023-07-27
    467人看过
  •  劳动者裁员通知金相关问题探讨
    代通知金是指在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将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替。然而,在劳动法中并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将会被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替。另外,因为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在香港和台湾的说法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将会被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替。因为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 动 法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 代 通 知 金 是 否 需 要 支 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3-09-07
    291人看过
  • 法律顾问考试相关问题
    每年的10月份考试,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24、25日。成绩有效期限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经贸委申请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2023-06-09
    322人看过
  • 关于尸检问题的相关问题
    关于尸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于死因不明或者对死因有争议的,应当进行尸检。司法实践中,许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种种原因致使死者在死亡后未进行相应尸体检验,并且由于相关资料缺乏致使死者死亡原因不明。造成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病人死亡后,患方当时即对死亡原因提出异议,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死者家属拒绝尸检;(2)病人死亡后,患方即对医疗诊治提出异议,医疗机构也未提出进行尸检,或者医疗机构提出尸检但不能证明家属拒绝的;(3)死者在院外或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死亡,而对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治提出异议的。应当认为对于第一种家属拒绝尸检的责任在患方。第二种由于医疗机构比患方更了解相关规定,也明知尸检的重要意义,而不能证明已经提出尸检或家属拒绝尸检,因此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于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应当根据患者死亡后,患方是否及时通知了医疗机构,通知的时限是否在尸检尚能查明死因的时
    2023-06-08
    382人看过
  • 相关问题:小三怀孕的法律问题
    小三怀孕了不触犯法律。怀孕是一个自然生理现象,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就怀孕行为本身来说小三是不触犯法律的,但是如果小三知道男方已经结婚,还和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是跟男方登记结婚的话,那么小三就会因构成重婚罪而触犯法律。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
    2023-08-17
    51人看过
  • 怎么理解关于劳动法中经济性裁员的相关问题
    关于劳动法中经济性裁员的相关问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一、企业停产有什么补偿?企业停产搬迁,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得到相应的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二、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如下: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用
    2023-06-26
    47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的问题
    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为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约定条款这些相关条款会有什么问题呢?一、对于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有哪些: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劳动合同除了在法律规定上述必备条款以外,劳动合同还可以有约定条款,它是指法律不作强制性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任意约定的条款,缺少约定条款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条款产生的风险分析:1、劳动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给用人单位造成不确定的风险;2、赔偿责任的风险: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
    2023-06-09
    395人看过
  • 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处理原则是什么
    劳动关系现在也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当中一种最重要的民事关系,而且现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劳动者实际上都是懂得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的。现如今时代的劳动关系当中,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是互相尊重的,当然在发生劳动关系纠纷以后,国家对于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处理原则的相关规定,是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必须遵守的。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处理原则是什么?(一)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调解要求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调解组织及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调解工作不仅调解委员会要做,在争议的仲裁、诉讼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在仲裁程序上表现为,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应尽快
    2023-04-29
    29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8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六大亮点如下: 1、延长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 2、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 3、仲裁管辖体现了合同履行地优先的原则; 4、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 5、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 6、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 劳动争议仲裁问题相关知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5
      劳动仲裁时效的适用范围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劳动仲裁时效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的类型;二是劳动仲裁时效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根据调解仲裁法总则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调解仲裁法的适用对象包含了涉及劳动私法和劳动公法的众多争议类型。毋庸置疑,这些劳动争议类型都应适用该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根据调解仲裁法,确认劳动合同无效或解除劳动合同应适用为期1年的仲裁时效,该期间可以中断、中止。 仲
    • 有关劳动纠纷律师收费相关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1
      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 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通常,律师本人的学历、资历、从事律师工作的时间、以往的工作业绩、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业绩、可能提供的保障条
    • 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6
      只有在两种情形下单位才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1、单位对员工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如果服务期没到员工要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2、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关于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协议,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约定的违约金都是无效的。 不过,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
    • 深圳劳动纠纷陪偿的相关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深圳劳动纠纷陪偿应该和一般的劳动纠纷陪偿是一样的,都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1.一般情况是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为解除,如双方协商接触的话,和普通热解除没有区别,给经济补偿金一倍或双倍。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中途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已经工作的年限给予劳动者赔偿,金额为每年1个月工资已经工作3年为例,每月1700元工 资,则赔偿金额=1700×3 3.因销售不好,公司总部决定关闭门店,理由充分,但是你们有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