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五条:不得降低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生育、哺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等原因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母乳喂养等,但女职工要求解除劳动(雇佣)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禁止从事其他劳动怀孕期间。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劳动哺乳期禁止,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流产4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妊娠12周以下流产女工产假15天;流产12周以上不满16周的,产假为30天;流产16周和28周内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后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正常产假,其中产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如果难产,产假将增加15天。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将增加15天的产假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胎增加15天,晚产增加30天,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工作时间内安排哺乳期女工哺乳1小时;如果女工生多胞胎,她们每多生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或者指定医疗机构检查分娩时机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医药费由所在单位承担,费用由原医疗基金渠道支付(按当地政策,报销范围各不相同)
关于孕妇权益的通知
作为职业女性,一旦怀孕,往往在工作中受到一定的限制,有的单位会以怀孕为由辞退女员工,导致孕妇在工作场所受到不公平待遇孕妇应享有哪些权利一般来说,孕妇在怀孕期间可能出现的劳动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类:,妊娠辞退
可分为两类:按约定辞退和不按约定辞退。前者是指女性工作时,雇主会要求员工签署协议,只要她怀孕就自动辞职。对未按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未签订任何协议即解除其劳动关系。2.产后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是指对分娩后返回工作岗位的孕妇解除劳动关系,即使劳动者在怀孕期间签订了自愿离职协议,在法律上仍然无效
在我国,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孕期、产期、哺乳期基本工资不得减少(《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职母亲重新进入工作场所、全身振动大、经常弯腰、蹲下、攀爬、高处作业的成本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关于女职工工作时间安排规定:怀孕期间,女工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从事夜班工作。怀孕女工不能胜任原工作的,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减少工作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期间的产前检查应计为工作时间,即应视为出勤,而不是病假、事假或矿工。对于生产一线的女工,生产定额应相应减少,以保证产前检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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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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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权益是如何保障的,哺乳期的劳动权益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3妇女在哺乳期内的权益涉及多方面,例如,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具体如下: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加班及夜班的限制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三、产假的规定《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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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包括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8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加班及夜班的限制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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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及相关规定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2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加班及夜班的限制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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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性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哺乳期”,哺乳期间男方是不能够单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这一点也是法律保护妇女儿童的措施,但哺乳期期间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男方存在过错的(如:家暴,出轨,等)法院在判决上也是会最大程度的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当然,哺乳期期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婚姻法也事故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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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及哺乳期男方,怎么保障自身利益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