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逾期交货,买方能拒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8:22:04 333 人看过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拒收货物

事实上,卖方逾期交货,就是违约,而买方拒收货物的,就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因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也就是说,卖方逾期交货的,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如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实践中,认定卖方逾期交货的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准备时间为准。卖方在约定好的准备时间后仍然没有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

买方想解除合同的(拒收货物的),需告诉卖方,并主张损失赔偿

只是生活中常常会出现,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同意,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这个时候,买方可以联系当地的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或这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到退货的目的。

当然了,并非卖方逾期交货了,买方就一定能拒收货物的,仍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如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卖方逾期交货是否造成根本性违约等等。情况不同,结论就会截然不同。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适用撤销权吗

民法典规定,撤销权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所以买卖合同适用撤销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信用证被拒付,买方能提货吗?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一般地,卖家将货物运到收货方那边,就可以拿着信用证去提钱。但实践中,有些人拿着信用证去银行,因为信用证出现不符点,提款被银行拒绝了。卖家拿不到钱,为避免钱货两空,现在就得看看买家那边还能不能提到货。交易了一笔国际买卖,对信用证的基本运作流程主要是按下面的来: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按照
    2023-04-30
    303人看过
  •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采取哪些维权补救措施
    一、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采取哪些维权补救措施1、买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的,仍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2、买方不想继续合作,想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买卖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二、违约损失赔偿金额,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具体金额的,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准;2、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但是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来计算违约损失赔偿金额。3、合同中既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又没有约定违约损失计算方法的,可以根据买方实际损失和可预见利益损失来计算具体的违约赔偿金额。三、主张违约赔偿,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双方能够协商赔偿,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最好;二是起诉:如果双方就解除合同和实际的违约赔偿金额协商不了的,就只能走起诉程序了。依法向法院申请继续履行合同,主张违约赔偿损失;还是解除合同,主张赔偿损失。起诉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首先要弄懂可以去哪个法院
    2023-06-17
    358人看过
  • 以CIF条件签订进口合同,卖方没买保险也没出问题,能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吗?
    在做国际贸易的时候,签订进出口合同的时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会以CIF等为条件。但是,在进行海上货物运输的时候,卖方没办理海上货运保险,虽然是没出什么问题,但到底对方没尽到责任,所以买方就想以没办保险柜拒绝收货和拒绝支付货款。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以CIF为条件签订的买卖合同,那么买卖双方各需要承担下面的义务:1、卖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2、买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
    2023-04-30
    396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以卖方违反合同包装条款为由拒收货物并索赔,这种做法对吗?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货物,应视为违反合同。买方向卖方违反合同包装条款的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赔偿是合理的。但是,买方以此为理由拒收货物是过分的要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0条第1款规定:买方只有在(卖方)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宣告整个合同无效。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卖方在交货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只要所用塑料包装不对货物质量造成影响,这种补救措施可视为是合理的,虽然仍属违约行为,但并不构成违反合同,买方只能对塑料包装造成的运输、储存、装卸等方面的不便而发生的损失提出索赔,而不能拒收货物。
    2023-06-08
    258人看过
  • 不按时交货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怎么办
    一、不按时交货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延期交付货物的,怎样承担违约的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
    2023-06-17
    450人看过
  • 卖方迟延交货致买方损失应赔偿
    向兴公司、森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向兴公司向森春公司出售布料,供货货款总计968004.76元。合同签订后向兴公司按期交付了全部货物,但森春公司仅支付了146653.8元,剩余货款人民币821350.96元,森春公司却拒绝给付。按合同约定产生违约金439422.75元,于是起诉至法院。森春辩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向兴公司违约在先。向兴公司交付的大部分面料都迟于合同约定的时间,个别面料迟入库天数多达40天。其违约行为给森春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不同意向兴公司的诉讼请求。森春又提起反诉:向兴公司与森春公司约定严格的交货时间,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向兴公司迟延交货,导致森春公司对广东圣玛田服饰有限公司、厦门三得兴制衣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森春公司不得不对货款打七折和三至四折。森春公司与向兴公司协商具体赔偿额未达成一致。故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向兴公司承担因违反本合同给森春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98
    2023-06-09
    283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哪几种
    买卖合同中,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以下几种:1、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验收;2、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验收;3、无法确定合理期限的,检验期限为2年;4、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5、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上述四项的限制。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一、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功能有哪些?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很多,其中包括:1、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买。2、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标的物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
    2023-03-04
    190人看过
  • 单证不符买方有无权利拒收货物?
    一、争执点这个问题目前存在激烈的争论。当受益人或交单人提交开证行的单据被开证行认定存在实质性不符点时,开证行当然有权拒绝兑付信用证,受益人或交单人如果对开证行的拒付存在异议,可以以开证行不当拒付(mistakedishonor)为由发动即决判决程序(smmaryjdgment)起诉开证行。这一点不存在争论。争执的焦点反而是:当单据不符确实存在且已经构成拒付信用证款项的理由时,单证不符是否在同时也已经构成基础合同项下买方拒收货物并最终拒付货款的理由。二、法律分析国际商会(IC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2000)规定如下:FOBA卖方义务B卖方义务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B1,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
    2023-06-06
    155人看过
  • 如果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可以拒绝收货吗
    1、如果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可以拒绝收货。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律师补充: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2、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
    2023-05-06
    473人看过
  • 买方对所拒收的货物有保管义务
    某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榨油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水分16%、含油量20%、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我方便收到对方来电称:我方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相差较远,具体规格为含水份20%、含油量9%、含杂质4%,所以拒绝提货。后来,因货物保管不妥完全变质,且英国海关向我方收取仓储费及变质商品处理费共3万英镑。问:合同中就这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我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分析:合同中就这一类较难掌握交货品质的出口商品的品质条款,应采用规定品质公差或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来避免因交货品质难以掌握给我方交货带来的困难。按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提交货物是卖方的基本条件之一,本案买卖双方凭样品买卖,卖方的交货应与样品完全一致,卖方应承担交货品质不符的责任。但《公约》规定,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的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管
    2023-06-09
    280人看过
  • 卖方逾期买房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如果合同双方在条款中约定了,房东在某个时间需要将户口迁出,那么届时房东不迁出就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并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一、买拆迁房房东违约怎么办首先,在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好违约条款,如果房东违约了,可以根据条款去主张高额违约金,这样对房东的行为进行约束,促使合同顺利得到履行。其次,如果合同条款没有约定清楚,房东出现了违约行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房东主张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实际损失。二、房子不到期房东要收回,怎么处理?第一,要求房东按照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可以主张赔偿责任,包括返还剩余租期内的房租,因为房东违约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
    2023-03-15
    199人看过
  • 逾期交货能要求退货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交货逾期能不能退货,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定,如果合同约定可以退货的,就可以要求退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百零一条【标的物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3-06-14
    395人看过
  • 收货方拒付运费怎么办
    2010年9月23日,发货方孙某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委托广州某物流公司托运一批家具前往四川成都。家具如期运至后,收货方刘某支付了运费8000元后拒付剩余运费。后虽经物流公司多次追讨,但收货方、发货方各执一词,拒不支付剩余运费。求偿未果后,物流公司将发货方孙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未付的运费10500元。发货人孙某是否应向物流公司支付拖欠运费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发货人孙某称,其与收货人刘某早已达成协议,约定发货人孙某只是代买家刘某寻找货运公司,原告与被告孙某之间并不存在货运关系,货物的运费、关税均由收货人刘某负责支付,并向法庭提交了其与刘某签订的《特许经销加盟合同书》。另孙某主张,物流公司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存在转委托其他物流公司运输的行为,且运输过程中导致部分家具损毁,由此产生维修家具费用9270元应当予以扣减,加上收货方刘某已支付的8000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孙某支付运费10500元
    2023-06-13
    460人看过
  •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生意场上,通常订立的买卖合同都涉及比较大的标的,需要卖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卖方才会发货。可是实践中,买方第一笔货款就逾期支付的,卖方有理由不交货,并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判断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常用办法:1、合同中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2、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并且在给买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后,支付货款。如果买方在合理时间后,经过卖方催告仍然没有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就视为逾期支付。买方逾期支付货款,视为违约。卖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的手续,特别是关于买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不成的,就要走起诉的程序,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计算方法:1、合同中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金额,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的,以合
    2023-05-01
    29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卖方迟延交货买方可以拒绝支付货款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先行交付货物,然后买方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如果卖方不先行交付货款,买方就不必支付货款。如果卖方迟延交货即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届满以后,才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拒绝交付货物,则根据不履行规则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 货物质量有问题买方还是卖方能拒绝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货物有质量瑕疵的,买受人能拒绝接受。 在买卖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所买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我国法律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购买的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
    • 买方拒收了卖方可以再交给售后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0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因为卖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行为,如果卖方逾期交货是在买方催告履行期之后才履行交货,或逾期交货行为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
    • 买方支付定金货物交齐拒绝交剩下的钱卖方解除货物买卖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29
      保全货物,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致使货物的受领或退回不能即时进行,由最适宜防止货物毁坏或遗失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保证货物安全、尽量减少货物损失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属于根本违反合同。
    • 合同中卖方能拒收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0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拒收货物。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的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二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