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排除应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34:57 375 人看过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经营者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023-05-01
    445人看过
  • 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参考文本格式
    (一)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______承包方:______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_财政局、_____税务局、_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
    2023-04-23
    255人看过
  •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一)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二)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三)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四)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
    2023-06-01
    351人看过
  •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一)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二)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三)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四)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
    2023-03-17
    58人看过
  • 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解除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一)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二)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三)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四)解除合同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
    2023-06-01
    388人看过
  • 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签定格式合同应注意
    在消费领域中,格式合同是指经营者为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而单方拟定的合同条款。由于这种合同不是与消费者协商制定的,消费者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在签署合同时,消费者务必要注意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由上所述可知,消费者在签署格式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合同的内容是否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也就是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强加于消费者甚至坑害消费者的内容。二是合同中经营者不得减轻、免除其损害消害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其合法权益得到补救和赔偿的最有效方式,是使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民
    2023-05-01
    36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本条规定告诉我们: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的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因为这些自行制订的尤其是那些不合理、不平等
    • 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 经营者可以以店堂告示、格式合同、通知书、声明等对消费者做规定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不可以。目前很多地方的酒店都以店堂告示的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这其实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的。所谓“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尽可能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实际上是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减轻免除其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店主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格式合同中的免则、限制责任条款的效力作了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方式减轻、免除其责任,否则无效。可见,店主以其店内立有“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告示为由,减免其责任,此行为无效。
    •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消费者如何维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9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