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或分立时能起诉劳动者是哪个部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46:36 437 人看过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诉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诉人。用人单位分立成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被诉人。

一、公司合并后劳动关系怎样处理

公司合并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继续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法人变更相关事项

法人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一)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三)变更的结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三、单位分立了合同还有效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变成了承继原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此时,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比如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有可能发生变化,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其次,如果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变更原来的劳动合同,即主动把原合同中的用人单位改成合并或分立后的用人单位,则意味着一个新劳动合同已经签订,虽然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改变,但已经不是原来的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厦门劳动合同投诉到哪个部门进行
    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处理,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
    2023-02-28
    374人看过
  • 劳动者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工伤鉴定的程序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一、工伤鉴定的内容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
    2023-03-02
    159人看过
  • 哪个部门对劳动者权益保护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
    2023-02-27
    242人看过
  • 除了劳动部门,还有哪个部门或者机构可以负责处理工资问题?
    除了劳动局,还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管工资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工资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劳动局管不管管,劳动局已经变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仲裁委),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鉴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7-10
    320人看过
  •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主管部门是哪个?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是政府部门、工会等各层级组织。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权益需要政府部门、工会等各层级组织的共同努力。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表,有义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工会成员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相关的事项进行监督。这些组织共同构成了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体系。 哪 个 部 门 依 法 维 护 劳 动 者 权 益 ?维护劳动者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当遇到劳动纠纷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权。2. 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3. 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4. 向有管辖
    2023-09-19
    470人看过
  • 劳动者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
    一、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对于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或者报警投诉,另外,也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是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的,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二、劳动者讨薪时要注意什么?一是依法维权切记理性。暴力讨薪和玩命讨薪是劳动者在讨薪过程中采取的两种极端方式,这两种讨薪方式其实得不偿失。在前一种讨薪方式中,劳动者很可能会因毁坏欠薪单位财物或拘禁、殴打欠薪人而将自己送进监狱。而后一种讨薪方式就更不可取了,因为讨薪者从法律上而言,大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欠薪者并不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其至多也就是承担个民事补偿责任,因此,此举对他们起不到多大的惩罚作用。二是留心收集维权证据。谁主张谁举证劳动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基本举证规则。劳动者只有提供真实、充
    2023-03-21
    246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劳动者属劳务派遣工的,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告谁?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劳动者在实行个人承包的单位工作,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应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列为共同当事人。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与个人承包者发生争议的,应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歇业等,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将该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应当告谁?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应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用人
    2023-06-09
    256人看过
  • 工伤劳动者权益受损,哪个部门能够维护?
    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找的部门有劳动监察大队、仲裁机构、法院以及公安机关。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劳动者已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了仲裁和起诉,拿到最终的生效裁决,老板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老板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工伤事故死亡找哪个部门管?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2、职工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2023-07-06
    95人看过
  • 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清算吗
    一、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需要清算吗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不需要清算的。结合现行公司法,答案应该并不绝对,也就是说,只有合并或者分立涉及到原公司需要解散的,那么就涉及清算问题。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因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公司合并的形式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
    2023-06-16
    214人看过
  • 哪个部门能够帮助举报被劳动部门辞退?
    员工因为劳动关系和单位产生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局投诉。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公职人员品性不端向哪个部门举报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
    2023-07-03
    165人看过
  • 劳动劳不作为找哪个部门投诉劳动局
    劳动局不作为找哪个部门投诉劳动局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投诉。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投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对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其上级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局是政府主管全区劳动工作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拟定劳动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劳动信访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并代表区政府行使劳动监督检查职权;指导、监督各镇和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和法律咨询工作。3、负责劳动关系的调整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指导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和劳动仲裁工作的开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及制度的建设,确保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4、负责对企业招调工的审批和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工作安排;落实企业职工工资的
    2023-06-14
    313人看过
  • 机动车登记由哪个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汽车注册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汽车登记,对全国汽车实施统一管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有利于保证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汽车汽车牌照后,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登记汽车或要求汽车挂其他牌照。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机动车辆实行统一管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但考虑到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目前农用机动车辆管理体制,立法机关对上路行驶的拖拉机登记等事项作出了特别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登记等工作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但需要注意的是,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只负责道路行驶拖拉机的登记和牌照发行等工作,拖拉机道路行驶时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
    2023-08-05
    397人看过
  • 劳动者维权找哪个部门,怎么才能维权成功
    一、劳动者维权找哪个部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二、劳动者怎么才能维权成功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08年9月1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对劳动者有了更详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
    2023-03-21
    2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盖哪个部门的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盖章后具有效力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你所谓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吧。那就不一定要盖。盖合同章也是可以。在一些场合,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时候,如果证据有利于劳动者,那么其他章被认可的机会很大。如果明显理在劳动者,则被要求一定要公司章才承认的机会非常大。签订合同应当合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但是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
    2023-06-26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工厂合并合并的劳动者应向哪个部门起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3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诉讼当事人。但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即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而没有了实际用人单位时,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 劳动者部分分立或合并后公司是否有权分立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2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后,劳动者应当告合并后的单位或者分立后的单位。但在提起劳动诉讼前,一般需要先申请仲裁。关于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后劳动者应当告谁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合并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应该告哪个部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3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诉讼当事人。但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即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而没有了实际用人单位时,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 合并或分立后劳动者归属于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06
      1、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后,劳动者应当告合并后的单位或者分立后的单位。但在提起劳动诉讼前,一般需要先申请仲裁。而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
    • 公司合并劳动者应该到哪个部门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诉讼当事人。但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不明确的情况下,即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而没有了实际用人单位时,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