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被征地拆迁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9:51:51 187 人看过

可以申请拆迁赔偿,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和房屋本身价值、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成本和损失以及企业装修配件损失。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建立了奖励机制,奖励最先破发的企业。可以申请拆迁赔偿,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和房屋本身价值、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成本和损失以及企业装修配件损失等赔偿。

一、铜陵工厂拆迁补偿标准

铜陵工厂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1、对拆迁资产的补偿,包含不能搬迁的土地或房屋以及因搬迁造成的及其设备的损失;2、对于企业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4、企业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5、奖励和补助费用。

二、开工厂拆迁赔偿标准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三、农业企业拆迁怎样赔偿?

农业企业拆迁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于不能搬迁的土地或房屋以及因搬迁造成的及其设备的损失的赔偿;2、对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赔偿,也可以适当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4、拆迁政策的奖励费用。具体赔偿金额根据每个地方的政策而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工厂拆迁一亩地多少钱?
    一、工厂拆迁一亩地多少钱目前国家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无特定标准,基本上会按照拆迁时房屋或土地周边的市场价格作为参照定价。拆迁补偿一般包括:(1)土地使用权补偿,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2)厂房重置成新价,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3)停产停业损失费,包括预期利益损失、违约的损失、财务成本等;(4)装修附属物按照重置费计算;(5)机器,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6)搬迁费用,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二、厂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一)拆迁许可证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
    2023-06-17
    477人看过
  • 征地机关为修路强拆厂房怎么办?
    可以向征地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投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
    2023-06-20
    331人看过
  • 拆迁中被征收土地怎么补偿?
    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一、征地农民可以获得哪些补偿1、征地农民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
    2023-03-28
    439人看过
  • 如何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程序是怎么样的?
    如何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拆迁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拆迁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拆迁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拆迁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拆迁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拆迁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拆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
    2023-06-03
    490人看过
  • 拆迁协议和征地拆迁协议不服怎么办
    可以起诉。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
    2023-03-03
    169人看过
  •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征收方要强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拆迁部门强制拆迁时,被拆迁人对强制拆迁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哪些部门可
    2023-03-29
    212人看过
  • 征地拆迁拖延工期怎么赔
    违反合同的约定拖延工期,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有:1、人工费损失。2、材料费损失。3、机械费损失。4、工地管理费。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起诉流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施工单位拖延工期如何处罚施工单位拖延工期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所以,拖延工期要执行合同双方约定的处罚措施。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对因为延期造成的损失,以及承担合理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来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源
    2023-08-02
    163人看过
  • 工厂被强制拆迁合法吗
    工厂被强制拆迁是否合法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则行政强制手段拆迁是合法的。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裁决的申请的,应该提交相关的资料,并且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查,再决定予以受理之后,进行调解。拆迁人没有按照判决的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的补偿金或者是符合国家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和周转用房的,是不可以强制拆迁的。一、强制拆迁程序是什么?第一,拆迁当事人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第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第三,被
    2023-06-28
    483人看过
  • 工厂拆迁职工有分地款吗
    工厂的拆迁员工没有分地款。如果用人单位为拆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工厂转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因工厂转移,劳动合同约定的单位发生变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企业拆迁员工补偿费的定额标准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
    2023-06-25
    177人看过
  • 工地拆迁完化工厂也有赔偿么?
    化工企业搬迁补偿主要是根据占地的具体规模、性质和合法性进行协商。房屋和建筑物价值的补偿。包括房屋、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补偿,以及房屋装修、厂房、仓库附件的补偿。计算标准为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因历史原因无法取得房地产证、土地证的,可以通过实际计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委托给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有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和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一、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产权交换式补偿: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
    2023-06-25
    432人看过
  • 工厂分的宿舍遇到拆迁怎么办?
    工厂分的宿舍遇到拆迁的处理方式如下: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
    2023-08-02
    271人看过
  • 商业用地办厂房会强拆吗,厂房被强制拆迁如何维权
    一、商业用地办厂房会强拆吗厂房被认定属于违法建筑后,需要拆除的,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二、厂房被强制拆迁如何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
    2023-06-17
    251人看过
  • 厂房被拆迁公司合同纠纷怎么办
    1、调解。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2、申请仲裁。这是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裁判,依法做出裁决的方式。3、诉讼解决。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的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厂房被行政拆迁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可以,行政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规定,合同旅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厂房拆迁引起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023-06-27
    312人看过
  • 造纸厂被征收拆迁要如何补偿
    造纸厂被征收拆迁的补偿是:对无法搬迁的土地、厂房、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进行补偿,对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进行补偿,对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拆卸包装运输费用、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进行补偿,对速迁费、搬迁奖励费进行补偿。集体土地企业拆迁如何补偿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除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外的其他方面补偿费用参照上面所述。土地方面补偿费根据下面规定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
    2023-08-04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根据临... 更多>

    #拆迁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工厂被征收, 厂房拆迁, 政府怎么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8
      既然是按照厂房建筑被处罚,拆迁也应当按照厂房来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
    • 征地工厂拆迁有纠纷怎么办,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17
      工厂负责人可以向征地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提起行政诉。厂房负责人对厂房拆迁决定有争议或者对拆迁补偿决定有争议的,都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相关权利,已经签了拆迁补偿协议的,就必须配合拆迁工作。
    • 发工厂拆迁赔偿,农民工工厂拆迁怎么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9
      工厂拆迁主要有这些补偿: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格。二是厂房重置为新价。三.停产停业损失。四是装修附属物。5、机械设备。六、搬迁费用。
    • 承包地被规划拆迁强征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
      农民承包的土地是可以被合法征收的,承包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中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只有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而市、县、乡等政府都是无权征地的。农民遇到强制征地时,如果对征地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 村村民土地被拆迁强征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3
      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现向你提供些相关的法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域内各县(市)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