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没收新建建筑物、罚款
执法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2、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罚款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3、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缴纳复垦费、罚款
执法依据: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
4、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罚款
执法依据:
《土地管理法》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拒不交出(归还)依法应当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
处罚种类:责令交还土地、罚款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6、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二十以下。
7、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8、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处罚种类:责令恢复原状、罚款
执法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9、违反规定,占用基本农田从事其他活动,毁坏种植条件的
处罚种类: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罚款
执法依据:
-
土地管理部门如何执行土地违法案件处罚决定
241人看过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91人看过
-
最新规定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166人看过
-
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失效]
176人看过
-
安徽上半年查处土地违法案877件
351人看过
-
45种土地违法行为可被依法立案处罚
137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土地决定书(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字第()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处罚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者住所)你单位(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决定应当遵循三个原则, 即即受理土地违法案件?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7依据《行政处罚法》、《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法律链接:《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办法》第三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
-
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是否调查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3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第3号文《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四章规定: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指派承办人,承办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承办人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土地执法证件。 承办人可以向当事人、证人或者关系人提出询问,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由被调查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并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承办人在必要时,可以勘验物证
-
土地违法案件的法律效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土地违法案件强制执行,按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理解,有哪些相关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7立案步骤⑴审查。对受理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意见,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审查内容:①案件材料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可靠;②案件的违法性质和情节是否应追究法律责任;③是否应由本级、本部门管辖等。经过初步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查处。⑵立案: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填好以下有关内容:案由、违法单位(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受理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