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发生工伤,权益如何保障
1、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非全日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2、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地区在实施工伤保障方面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因此,如果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发生工伤,建议及时联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了解具体的权益保障政策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工伤赔偿纠纷如何请律师
1、寻找在劳动法和用工纠纷方面有经验的律师。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律师协会等渠道来找到适合的律师。
2、与您选择的律师联系,咨询您的情况并了解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您的案件。
3、向律师提供与您的工伤纠纷有关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与事件有关的文件、证据、合同等。这将有助于律师更好地了解您的情况,并为您提供适当的法律建议。
4、在与律师沟通时,讨论律师费用和其他可能涉及的费用,确保您了解并同意费用安排。
5、根据律师的建议,您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或尝试调解解决工伤赔偿纠纷。
6、跟随律师的指导,配合他们的工作,以便在案件中取得最好的结果。
三、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n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n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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