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32:46 258 人看过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文号:

金安、裕安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已经2002年4月1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四月十日

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

(2002年4月1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保障集体土地征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办法》和《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统一征用供应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在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征用集体土地,需要对房屋拆迁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管理。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做好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

第四条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按本办法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费、设备搬迁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补偿。

前款所规定的补偿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公布一次。

第五条树木及土井、砖井等其他附属物按《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统一征用供应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

第六条下列房屋和附属物不予补偿:

(一)征地公告发出后抢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征地公告发出后抢栽的树木;

(三)征地公告发出后抢打的井;

(四)违反殡葬规定所立的坟墓;

(五)2000年4月1日之后未经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第七条按照城市规划,在六安市火车站站前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成片征用集体土地需要拆迁安置的,实行统建安置。统建安置面积与原拆迁房屋相等面积部分,按照统建安置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结合成新予以结算。超过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统建安置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1.1倍予以结算。

统建安置具体由市政府指定有关机构或单位负责实施。

第八条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可以自拆自建的,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到规划的农村居民点自建。自建的用地程序按《安徽省实施办法》、《六安市规划控制区土地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对一户多宅的、不属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简易搭盖非用于居住的拆迁户,不予安排宅基地自建。

自拆后进入新规划的农村居民点自建的,征地单位按拆迁房屋面积35元/m2的标准补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由村(居委会)专款专用,乡(街)监督实施。

关联法规:

第九条征用集体土地需要拆迁安置的,可以实行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按自拆自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1.5倍给予补偿。

第十条拆迁范围内的五保户由乡(街)、村(居委会)负责安置;特困户由村(居委会)从土地补偿费中补助安置。

第十一条拆迁乡(街)、村(居委会)企业生产、经营用房,按自拆自建或货币安置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干扰、妨碍、抵制拆迁工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法规:

第十三条侵占、挪用拆迁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按《六安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1、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

3、停产停业损失费、设备搬迁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附1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类别

级别

结构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统建安置

自拆自建

框架

1

钢筋砼框架,梁柱承重,钢盘砼屋面、楼面,钢、木门窗,层高3米以上

750

480

混合

1

底屋为钢筋砼框架,上部为砖墙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钢、木、门窗,层高3米以上。

720

440

砖混结构

1

砖墙承重,有构造柱、圈梁,钢筋砼屋面楼面,钢、木门窗,层高3米以上。

680

400

2

砖墙承重,有圈梁,钢筋砼桁条,钢筋砼楼面,钢、木门窗,层高4米以上。

640

360

3

砖墙承重,有圈梁,平屋面、瓦屋面,钢木门窗,屋高2.8米以上。

600

320

砖木结构

1

24砖墙瓦顶、木椽、木条、油毡垫层,檐高2.8米以上。

550

280

2

18砖墙瓦顶、竹椽、竹条、芦苇垫层,檐高2.8米以上。

480

240

3

半砖、半瓦、半土、半草、檐高2.5米以上

400

200

4

土墙草顶、檐高2.4米以上。

350

160

简易搭盖

1

四面墙体,有顶(瓦顶、草顶)

100

2

一面至三面墙体,有顶(瓦顶、草顶)(含门楼)

80

围墙

1

24砖墙,水泥勾缝,高2.3米以上

30

2

18砖墙,水泥勾疑,高2.2米以上

20

注:房屋折旧率每年为2%,不足六成新的按60%计算。

附2

附属物拆迁补偿标准

项目名称

补偿标准

备注

项目名称

补偿标准

备注

纤维板、灰板条顶

10元/平方米

按投影面积计算

空调

柜式

300元/台

移装补助费

室内装饰

三合板墙裙、吊顶

20元/平方米

分体式

200元/台

壁纸、喷塑

10元/平方米

按实际面积计算

窗式

100元/台

墙布、恣砖

15元/平方米

热水器

太阳能

50元/个

木地板

50元/平方米

电能

50元/个

大理石、花岗石

40元/平方米

燃、燃气

50元/个

地板砖

30元/平方米

通讯

电话

210元/个

水磨石地坪

15元/平方米

有线电视

200元/个

铝合金门窗

100元/平方米

补助费

卫生设备

浴缸

100元/个

PVC门窗

120元/平方米

座便器

80元/个

锅灶

单口

60元/个

燃气灶台按单口灶补偿

蹲便器

30元/个

双口

80元/个

洗脸池

30元/个

三口

100元/个

室外设施

水泥地坪

15元/平方米

厕所猪圈

砖瓦水泥地坪

40元/平方米

砖石地坪

8元/平方米

砖草建水泥地坪

20元/平方米

铁门

40元/平方米

防撬门

200元/平方米

注:补偿标准补偿范围外的其它项目,按质计价给予合理补偿。

附3

停产停业损失费、设备搬迁费、搬家费、

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1、乡(街)、村(居委会)企业停产停业损失和设备搬迁费等,一律按自拆自建砖混一等补偿标准的30%一次性给予补助(货币安置的不再补助)。

2、拆迁住宅房屋给予搬家费、临时安置费补助:

搬家费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临时安置费按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5元标准计算,期限6个月。月临时安置费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农民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
    【阅读全文】宣城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农民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市长:高登榜二OO四年十二月一日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农民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合理集约利用土地,避免因零星建设带来的“城中村”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规划区域。第三条因城市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民房屋拆迁的不再划地自建安置,实行集中统建安置,也可实行货币化安置。第四条集中统建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集中统建区应具备一定规模,老城区集中统建区用地不少于5万平方
    2023-06-10
    64人看过
  • 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怎么安置的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郴州市行政区域内,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的,适用本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在征地范围内,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市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并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北湖区、苏仙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郴州出口加工区)、郴
    2023-08-15
    307人看过
  • 九江市公布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试行)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的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0-10-01生效日期:2000-10-01发布部门: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九府发[2000]26号浔阳、庐山区政府,九江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驻市及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0年6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0年十月一日九江市城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市城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
    2023-07-02
    146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及安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服务单位:;地址:;职务:;电话:。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服务单位:;地址:;职务:;电话:。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服务单位:;地址:;职务:;电话:。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拆除房屋现状(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区(镇)街道(路)号,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__,房屋的
    2023-07-06
    330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集体所有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5)拆迁补助金、临时安置补助金或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决议;(7)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2)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编号:拆迁(200)()字第号拆迁人(简称甲方)被拆迁人所在城区镇(街)村组。身份证号(),甲方,已获得市政局拆迁许可证(第200号),建设项目已在市区(街道)村内进行。乙方所有房屋均属于拆迁范围。根据《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房屋位于城镇(街道)村组,性质为住宅(),结构为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合法建筑面积平方米,未过期临时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户籍常住人口中,独生子女可增加1人的安置人口。乙方同意甲方拆除旧房屋。2。乙方的合
    2023-05-02
    404人看过
  • 山东省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
    为保证城市建设需要,促进旧城改造,合理解决城市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安置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凡在城市内建设各类工程需要房屋拆迁安置的建设单位,均须持上级批准的建设计划,报请各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建设地点,划定拆迁范围,方可进行拆迁。拆迁范围确定后,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通知公安部门停办户口迁入和分户手续。二被拆迁户或单位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就地或易地安置。一次性安置有困难的,也可暂作临时安置。被拆迁户或单位愿意自己解决临时用房的应予鼓励,并由建设单位付给合理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三被拆迁户住房原则上按原居住面积安置。对于住房拥挤户,可按本城市近期规划的平均居住水平安置。拆除租、典、借房屋,只安置现住户。被拆迁户的原居住面积,以合法建筑的居住面积为准;家庭人口以正式户口为准,但应包括直系亲属中参军的战士。对领取独生子女证者,按两个孩子计算家庭人口。被拆
    2023-06-27
    72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安置补偿的实测与探讨
    一、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二、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二)不具备
    2023-07-04
    248人看过
  • 安徽省芜湖市关于安置补偿的规定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芜湖市实际,现就贯彻执行《条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是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学习贯彻实施。二是准确把握《条例》实施的重点和要求。一是严格规范征收程序。各级政府要严格遵守规定。在实施房屋征收时,要严格规范房屋征收程序的执行,认真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状况调查登记等工作,房地产估价包括行政
    2023-05-31
    86人看过
  • 《赣州市新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为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张江新区建设,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规定根据《西部省征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赣州市中心城区张江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拆迁的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张江新区范围,是指张工区水南镇行政管辖区。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局是中心城区张江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土地征收和地上附着物、苗木清除补偿。征地拆迁地的区政府、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村委会、村民小组、居委会应当服从国家建设用地的需要,支持和配合征地的实施,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第四条建设用地征用必须符合土地利
    2023-05-02
    499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法规宣传(之二)
    9、问: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疑问找谁处理?答: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申请复估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的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10、问:城市房屋拆迁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四个基本原则。11、问:拆迁期限、搬迁期限、拆迁过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拆迁期限是指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开始之日到拆除
    2023-04-22
    62人看过
  • 安徽省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一、安徽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补偿标准原则上与承包地补偿标准相同,承包地补偿需另加青苗费补偿1100元/亩,宅基地补偿则没有青苗补偿,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另行补偿(安置)。目前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皖政地[2015]24号文件,承包地47100元/亩,宅基地46000元/亩。二、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2023-04-15
    458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区别
    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的范畴。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范畴,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别是城市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的主管机关。由此可见,集体土
    2023-04-23
    329人看过
  • 城市拆迁就地安置补偿比例
    按照不降低当事人生活水平的原则,最低安置比例为1:1,具体比例以当地政策为准。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房屋产权交换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被拆迁房屋的价格,并在产权交换中结清差额。二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一般来说:(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损失的,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分类,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3)奖励补偿是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
    2023-05-02
    107人看过
  • 许昌市东城区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
    一、拆迁安置指导思想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和谐拆迁、和谐安置为目标,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路子,建设标准化居民小区,实行公司+社区、出让+划拔的运作模式,调动开发商参与群众安置建房的积极性,以政策+利益的办法,政策优惠、利益引导,改变群众居住习惯,吸引其入住小区,提高城市品位。实行干部+群众的工作模式,加大思想工作力度,确保安置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最终实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开发商有利。二、规划建设安置原则1、依法报批安置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2、按照城市规划用地、空间要求及社区建设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一村一策、先拆后建、边拆边建、先建后拆的多种安置方式,建成后实行社区化管理,并按照城市住宅小区管理标准实行物业管理。3、实行相对集中安置。打破社区与社区、组与组界限,打破以村为单位的传统安置方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安置。4、按城市多层住宅小区标准规划建设,建筑风格和
    2023-06-08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太和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办法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太和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对外发布。该办法是在2013年3月出台的《太和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基础上,充分借鉴周边市县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县当前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对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部门职责、程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同时严明了纪律要求,违法建设零补偿,
    • 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有何补偿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10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的内容有福州市范围内需要进行拆迁补助的地域范围、拆迁补助的具体方式和发放的方法、拆迁补助的补偿的标准、以及进行房屋拆迁后对于被拆迁户的具体保护范围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拆迁补偿部分以及拆迁安置。
    • 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屋补偿安置的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07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置活动,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组成部分。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费用应当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管理。第三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建设
    • 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对补偿安置有什么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9
      《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对补偿安置有相关的规定。第十六条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 本办法所称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非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以外的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房屋。 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拆迁补偿时
    • 安徽省六安市安阳县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政府统一发布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按900元/亩执行。 (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参照征收农用地标准执行,不支付青苗补偿费。征收农民宅基地时,享受产权调换房屋所占的土地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