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抵押和混合担保怎么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5 16:28:07 115 人看过

共同抵押是物的连带,以抵押物的价值实现共同抵押债权,而混合担保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的担保混合。

共同抵押指未限定每个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金额,债权人可以任意就其中一个或几个抵押物的卖得价金受偿,即每个抵押物均担保债权的全部。

混合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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