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8:51:00 127 人看过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有:

1、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不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3、一方超出家庭生活支出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一、民法典债务怎么分割?

民法典债务分割: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以下这些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可以执行配偶财产

可以,交通事故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前提是因交通肇事车辆运行所得利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婚前财产婚后还债最新规定

1、一般而言,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债。

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另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3、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时,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你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等等。

总而言之,只要是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都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作为配偶的一方无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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