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死亡后继承问题的法律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8:13:43 272 人看过

不可以。作为国家及单位给予的福利待遇,公房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首先个人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留给任何人。其次,公房的承租权也是不能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有住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公租房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的,公租房是一种福利政策。一般是收入比较偏低的人,才可以申请,如果有房有车还有钱的,是没有办理申请到的。公租房个人只有使用权,该房子的产权是在国家手里,所以不是个人财产,不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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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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