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原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8:46:55 218 人看过

1、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2、是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3、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

中标的一方,向招标人提供的金钱保证,即为履约保证金。若是后期出现中标的一方实施了违反双方的约定,但是又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那么交付了履约保证金的一方,不得要求另一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招标方若是收到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的请求,可以依法判断自己是否有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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